標籤:
華岡之狼
【大紀元9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十四日電)台灣法務部今天核准「華岡之狼」楊姓受刑人第八度聲請假釋案,預料最快九月底便可離開監獄。法務部長施茂林表示,楊姓受刑人出獄後,將由台北地檢署及花蓮地檢署以電子追蹤器及實施測謊、宵禁方式作密集觀護,希望社會各界以寬廣的心胸接納他,並鼓勵他自立更生。
施茂林指出,法務部是以非常謹慎的態度,經嚴謹評估程序,認為楊姓受刑人已達到假釋要件,今天准許他假釋出獄,最快兩週內完成假釋程序。
施茂林表示,楊姓受刑人遭判刑十六年確定,目前已執行十二年,執行率高達百分之八十點七,經觀護人長期入監輔導及醫療院所診療,認為他已逐步改善自己行為,暸解過去行為的嚴重性。
他說,楊姓受刑人假釋以後,法務部將責成台北地檢署及花蓮地檢署繼續密集觀護,並以測謊、宵禁、電子追蹤器等方式,有效掌握他出獄後狀況;他相信楊姓受刑人經過法律制裁,出獄以後可以過新的生活,他也呼籲社會各界應以寬廣的心胸,鼓勵楊姓受刑人自力更生。
楊姓受刑人1995年間涉及性侵多名大學女生、女老師,遭判刑十六年,在2001年間考上台灣大學社會系社工組,為此提出假釋聲請案,經媒體報導後,當時引起社會各界極大關注與爭議,隨後多次聲請假釋均遭駁回。法務部先前駁回楊姓受刑人假釋聲請原因之一,是難以論斷他的再犯危險性。
法務部今年三月下旬收到楊姓受刑人第八度聲請假釋公文,繼四月間請獄方補資料,因考量本案較特殊,八月間再次去函請獄方提供精神科醫師的評估報告,法務部上週已收到獄方回函,並在今天上午召開評估會議。
經過一個小時討論,法務部審酌楊姓受刑人在服刑期間沒有違規紀錄、而且服刑十二年間曾受獎九次,行狀良好,悛悔有據,因此核准他的假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