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妍君台北十二日電)新光三越與北京華聯集團合資的新光天地發生經營權糾紛後,華聯驅逐新光人員,並接管經營權。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今天表示,雖然華聯集團對事件發生表示歉意,新光三越派任的幹部也逐步恢復上班,但新光能否拿回經營權等後續發展才是關鍵。
對於華聯集團在事件中的做法,高為邦指出,如果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華聯使用暴力手段,等於是搶奪的強盜行為,不是道歉就可以解決的。
他說:「你不能說搶了別人東西,然後還給別人,道歉就解決了,法治國家不是這樣子的嘛!」
他認為,中國知道新光事件的政治影響力太大了,因此藉由華聯致歉、新光幹部恢復上班的做法作為「緩兵之計」。
但他指出,新光與華聯發生這麼大的衝突,不可能和好如初,如果華聯真有誠意,應該將經營權歸還給新光三越、讓新光買下所有股權,或買下新光的所有股權,才是解決之道。
高為邦質疑,如果不是在眾目睽睽、全世界睜大眼睛看的情況下,加上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出手,新光天地總經理吳昕達恐怕就無法從北京回台。
他說:「因為新光三越是大企業,加上輿論關注,事件才能這麼快解決。如果是中小企業,早就被吃下去了,台灣業主不可能那麼快回到台灣,關到你屈服為止啊!你承認你貪污,換取比較好的待遇啊!但台商只要承認犯罪,又會被判刑,你根本就永無翻身之日啊!」
高為邦說,新光事件發生的步驟,與其他合資企業被中方侵吞的過程一樣,都是中方一開始與台商合資,隨後往往不履約,使企業經營陷於困境,然後就找碴,公安就抓人,抓人之後公司就變成他們的。
他指出,北京當局一向「偏袒中國業者」,所有台商在那裡的遭遇,都被定調為經濟糾紛,公權力不介入;新光事件是華聯把禍闖大了,然後大家群起而攻之,否則台商過去與中方合資時,沒有台商能夠扳回一城的先例。
北京新光天地百貨由台灣新光三越與北京華聯集團合資,雙方持股各半。八月底,雙方爆發經營權糾紛,華聯驅逐新光派駐人員,並接管經營權,還傳出吳昕達一度遭限制出境。
新光三越與華聯集團今天發表共同聲明,華聯集團對事件發生表示歉意。新光三越派任的幹部將逐步恢復上班,雙方也將繼續協商,以妥善處理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