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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費5100萬違規支出? 林慶隆: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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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十二日電)台灣審計長被提名人林慶隆今天在立法院答復立委詢問時表示,總統府國務機要費過去兩年約有新台幣五千一百萬元,在支出上與現行規定有疑義,但由於總統府申覆相關單據都被檢調機關調走,審計部暫時無法剔除。不過,林慶隆強調,這筆錢審計機關一定會追到底。

立法院上午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林慶隆被提名資格,政黨詢問代表、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台北市)詢問林慶隆時說,兩年來國務機要費被總統府違規支用約新台幣五千一百萬元。

賴士葆表示,總統府已編給副總統每個月二十二萬九千元特別費,結果總統竟然用國務機要費在九十五年度多給副總統一百七十八萬元,等於一個月多給副總統十六萬元,讓副總統每個月特別費接近四十萬元,這樣的情況如何處理?

林慶隆答復說,審計部在九十四年度與九十五年度都有派員至總統抽查國務機要費,發現兩年支出與現行規定有疑義的部分約五千一百萬元,已依法交由司法機關處理,未來也會關注偵辦結果,並依審計法規定做妥適處理。

賴士葆強調,這筆錢他一定要追到底;林慶隆隨即回應,審計機關一定也會追到底。

另外,林慶隆說,就他了解,國務機要費向來都是編列在公開預算內。預算公開或機密,是照預算法的規定;至於實質內容是否涉機密,另外有國家機密保護法及一般公文保密規定,這是兩個不同的法令體制。不過,國務機要費在審計時是屬於公開性質。

但林慶隆指出,所有國家預算都經審計機關審核,包括國防或外交的機密預算,依法進行審計工作。

不過,賴士葆質疑,審計部半年前說國務機要費有問題的部分半年後要剔除,但到現在還沒有剔除,林慶隆的「臉不夠黑」,五千一百萬元一定要剔除。

林慶隆表示,依據審計法規定,要剔除各機關款項,依法要由各機關申覆,但總統府申覆說,相關單據都已被檢調單位調走,目前無法進一步提供。

賴士葆說,立法院握有同意權,十四日行使同意權投票時,將視林慶隆提出如何解決總統府遲不提供單據的作法,再決定是否同意他擔任審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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