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人事局:明年放假112天 農曆新年放6天
【大紀元9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十一日電)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今天表示,行政院已核定九十七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公務人員總放假日數為一百一十二天,其中連續假期三日以上者,為農曆除夕及新年假期共放假六天、民族掃墓節放假三天、國慶日放假三天。
人事局長周弘憲表示,辦公日曆表是依「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政府行政機關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假期調整原則」排定,適用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私人企業勞工的放假及補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的規定辦理。
周弘憲指出,明年全年總天數為三百六十六天,公務人員全年總放假天數為一百一十二天,其中併同週休二日或補假形成連續三日以上假期者,包括農曆除夕及新年假期(二月六日至十一日)、民族掃墓節併同週休二日(四月四日至六日)及國慶日併同週休二日(十月十日至十二日)。
另外,依週休二日實施辦法規定,除農曆新年初三(二月九日)適逢星期六,於二月十一日(次週星期一)補假一天外,其餘節日遇週休二日都不補假。
周弘憲表示,依假期調整原則規定,民俗節日適逢星期二或星期四,其前、後一日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予以調整放假,並於節日前、後的星期六補行上班;至於紀念日若遇上述情形,都不調整放假。經查明年放假節日,並無符合得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情形。
明年放假的紀念日計有: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和平紀念日及國慶日。放假的民俗節日計有:農曆除夕(二月六日)、農曆新年初一至初三(二月七日至九日)、民族掃墓節(四月四日)、端午節(六月八日)及中秋節(九月十四日)。
有關明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可於人事局全球資訊網(網址為//www.cpa.gov.tw)首頁「最新消息」公告項目查詢。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