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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參與蒙特婁議定書 李鍾熙:過程艱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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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十日電)列管可能會破壞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簽署至今二十年來,台灣積極參與、執行蒙特婁議定書規定,成效受各國肯定,曾代表台灣在蒙特婁議定書締約國大會上,以觀察員身分發言的工業技術研究院院長李鍾熙今天表示,為了預防中國打壓,過程艱辛。

環保署上午在台大集思會議中心舉辦「蒙特婁議定書簽署二十週年慶祝活動」,環保署長陳重信致詞時指出,台灣雖然無法以締約國身分參與「蒙特婁議定書」、「巴塞爾公約」等國際環保公約,但一直以「視同締約國」身分,主動執行相關規定,「是國際環保的模範生、好孩子」,但中國卻屢次打壓。

曾以工研院化工所副所長身分,自1991年起代表台灣與蒙特婁議定書秘書處積極磋商參與事宜的李鍾熙,今天也出席慶祝活動,致詞時談到台灣參與國際環保組織的艱辛。

李鍾熙表示,蒙特婁議定書 1989 年生效後,台灣馬上面臨可能遭到貿易制裁命運,政府以特案方式處理,1991年開始積極爭取參與,透過各種管道與當時的蒙特婁議定書秘書處秘書長取得連繫,獲同意以「觀察員」身分,參與當年度舉辦的蒙特婁議定書締約國大會。

他說,自此台灣逐漸與各締約國建立關係及對話管道,之後並以實力為後盾,獲得部分締約國支持,得以在締約國大會上發言,表示台灣願意以「視同締約國」身分履行議定書規定。

李鍾熙回憶,當初要在蒙特婁議定書締約國大會發言時,之前的準備工作做足,除了反覆推敲發言內容,甚至為了避免發言後的文字紀錄被更改,「連秘書處的打字小姐我們都要熟」,對中國代表團的虎視耽耽,保密工作也做到十足,「一不小心,任何地方都有可能被動手腳」,過程相當辛苦,所幸最後順利向各締約國完成台灣願善盡地球公民義務的陳述說明。

他指出,台灣參與「蒙特婁議定書」的成功除了積極的國際溝通外,最重要的還是政策清楚明確及產業願意配合停用、停產氟氯碳化合物(CFCs),才是各國願意支持台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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