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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立聯合醫院醫療疏失 判賠兩千三百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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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九日電)專精口蹄疫的女獸醫博士何維莊,1996年間在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接受子宮摘除手術,因麻醉醫師傅世慧處理不當而成為植物人。台灣高等法院去年更一審判醫院和傅世慧應連帶賠償何維莊新台幣兩千三百萬零八百五十七元及相關利息。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更一審判決,全案定讞。

擁有台灣大學獸醫學研究所博士學位、且在農委會任職的何維莊,1996年十二月間在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院區進行子宮摘除手術,因麻醉過程發生狀況,傅世慧未即時作氣切急救措施,導致何維莊腦部缺氧,成為植物人。

經何維莊的丈夫賴秀穗提起刑事與民事訴訟。刑事部分,傅世慧2001年十一月間因業務過失重傷害罪,遭判刑六個月,緩刑兩年定讞。民事部分,賴秀穗請求賠償部分,最高法院2005年十一月判醫院和傅世慧應連帶賠償一百六十萬元定讞。

至於何維莊請求賠償部分,台灣高等法院去年五月更一審認為,傅世慧在判斷氣切的時間上明顯有延誤,確實有過失,醫院為僱用人,對傅世慧的過失行為不能免責,判醫院和傅世慧應連帶賠償兩千兩百萬零八百五十七元及相關利息。

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更一審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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