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巴基斯坦求救遭中共使館驅趕
【大紀元8月5日訊】 (編者註﹕本文是發表在《新紀元周刊》第29期的焦點新聞﹐講述一位在巴基斯坦經商的香港人遭到迫害的親身經歷。)
港人巴基斯坦遭迫害 向中使館求助被驅趕
文 ◎ 吳雪兒
港人詹碧儀在巴基斯坦遇上了她生命的重創,在感到生命受到極大威脅時,她到中使館求助,卻被驅趕,原因是她拿BNO護照。迫於無奈,她到英使館求助,與在中使館的待遇是天壤之別。每回憶在巴基斯坦的事情,詹碧儀都覺得莫大的冤屈,那次的遭遇一度令詹碧儀對自己的身份產生懷疑,「中國政權(中共政權)把我的人權全部都拿走了,我是一個中國人嗎?人家問我是否是一個中國人,我心裏面很痛說這句話。」
詹碧儀請願,牌上的標語寫著:「『在巴基斯坦的外藉非回教女士遭迫害、綁架、暴力、暗殺』。」(詹碧儀提供)
最近在巴基斯坦發生了因中共支持穆沙拉夫鎮壓紅色清真寺而被報復的中國工人遭到槍擊,結果三死一傷。
中國國民成「友好」犧牲品
於二零零四年在巴基斯坦經商遭到當地警察綁架、暴力對待以及槍擊的港人詹碧儀對於中國工人在巴基斯坦的遭遇慨嘆地說:「在國際交往中,中國政府(中共政權)也是政治第一,友好第一,中國國民的生命和人權也只能是這種『友好』的犧牲品了。」
她續說:「從中國政府(中共政權)如何處理二零零四年我在巴基斯坦的遭遇中,人們很容易看出:中國政府(中共政權)是怎樣以犧牲其公民的生命和人權,違背保護海外公民的主權和義務;怎樣向巴基斯坦政府不斷妥協,以至縱容巴基斯坦流氓政府蔑視中國人的人權和生命,誤導巴基斯坦不法份子認為:有巴基斯坦政府的庇護,對中國公民的侵害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事情已經發生了兩年多,詹碧儀的淚水已流乾,卻未能討回公道!詹碧儀回顧過去兩年的經歷,她認為自己堅持不懈地向外揭露自身的遭遇,最起碼將中共政權不承認持「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港人身份違反一九八四年簽訂的中英聯合聲明曝光。
港人對人權保障意識不足
經歷了在巴基斯坦的遭遇改變了詹碧儀的人生觀,她認為,現時香港人對人權保障的意識不足夠,反觀歐美國家,當地的人民很重視人權的爭取,因為有人權生活才能真正得到保障。她說,中共政權會讓人民對人權意識模糊,只希望港人聚焦在經濟上,因為越多人越有政治思想,中共政權會越擔心。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當天晚上,對詹碧儀來說,永世難忘在巴基斯坦中領館被趕走的一幕。在巴基斯坦投資健康食品生意的詹碧儀,因生意糾紛遭到當地警方拘留及脫光衣服暴打等不人道對待。
詹碧儀向中領館求援但遭驅趕。中領館的人對詹碧儀說:「你拿的是英國護照,你沒有資格來這裏,你馬上就走,你去找英國使館吧!」
跪地求助未得人道回應
迫害詹碧儀的是屬於巴基斯坦軍方的勢力,在生命受到威脅很危險之際,詹碧儀甚至跪下求中領館的人也得不到人道的回應:「這就是中國政府(中共政權)如何對待中國公民!」
當時詹碧儀兩天後要出庭,但法庭是在另外一個城市,詹碧儀不能不去,但去的話又擔心在去法庭的路上會遇到襲擊,中領館的官員說:「你可以不去呀!發個傳真給他們!」
詹碧儀很氣憤地說:「這就是中共官員對待在海外受迫害的中國公民的態度!那是當地國家法院發出來的命令,我們必須要按照當地法律去走!」
詹碧儀最後走到英國領館求助:「在英領館內的情況跟在中領館是兩碼子事!」英領館的人員對詹碧儀說,如果一定要到法庭去,就必須要去申請當地警察保護令,英領館的官員又說,如果拿不到保護令,詹碧儀可以馬上打緊急電話給他,讓他直接跟有關當局交涉。英領館官員的囑咐對當時絕望的詹碧儀來說是極大的鼓勵。
從那個時候起,詹碧儀決定不再找中使館求助。
詹碧儀一直在巴基斯坦爭取讓有關當局調查事情,二零零五年九月份詹碧儀在當地參加了一個反對向婦女暴力的國際會議,她在會上提出問題,引起了國際媒體的注意,也引起了巴基斯坦政府的注意。伊斯蘭堡的警察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指當地一位高級警司有問題。
報告出來後,當地主管婦女事務的部長找詹碧儀,問了她一些關於報告內容的問題,同時兩次問詹碧儀是否需要警察提供保護,當時詹碧儀沒有想太多,認為報告出來了,當地政府解決了問題便可以了,所以決定不要求保護。
在會見當地部長的第二天,即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四日,詹碧儀受到槍擊,車的擋風玻璃被子彈打穿了一個洞。事件發生後,詹碧儀和在車上的友人立即開車到總統府,因為她感到只有那裏才是比較安全,本來總統府的人員不讓詹碧儀進,詹碧儀給他們看她車身上面的槍擊痕,最後她進到總統府。
遭槍擊被指「這是石頭呀!」
進去後,她找英領館求助,友人是中國人,當時就向中使館求助。中使館的人員到了總統府,詹碧儀聽其中一位人員說:「這是石頭(造成)呀!」,他們又對詹碧儀說,除非是經過法庭鑑定,否則他們不能確認那是槍擊。不過,到後來法庭的鑑定報告出來後,中使館也沒有做甚麼事幫助詹碧儀。
等到英使館的人也來了以後馬上拿照相機,把車子的情況都拍完後,並立即寫報告給巴基斯坦的警察局要求他們調查槍擊報告。
上圖:擋風玻璃被槍擊的痕跡。(詹碧儀提供)
被槍擊後的車子。(詹碧儀提供)
詹碧儀質疑中使館說,為甚麼中國公民趙燕在美國被打,中使館向美國政府提出強烈抗議,最後讓美國政府道歉,而自己的案件卻一點都得不到中使館協助!其後也發生過中國婦女(後來發現該婦女並非中國婦女)在馬來西亞遭到侮辱性的待遇,中使館也積極出面要求馬來西亞方面道歉。這些案件都啟動了國家的應急機制,受到國家領導人高度重視,同時得到大使館出面。
今年七月八日,在巴基斯坦北部城市白沙瓦(Peshawar),三名中國民工遭巴基斯坦不明身份的武裝分子射殺身亡。
其中一名遭槍擊受傷民工,他的侄身被殺。(AFP/Getty Images)
事發地點地上留下的大灘血跡。(AFP/Getty Images)
今年七月廿日,巴基斯坦警員在中西部城巿奎達(Quetta)一間清真寺外,搜查行人的隨身行李。(AFP/Getty Images)
中領館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
詹碧儀反問說:「香港人是二等公民嗎?為甚麼就對我的事情不理睬?」她續說:「〈基本法〉說明,中共有責任處理所有香港的外交事務!」
中使館一直不受理詹碧儀的案件,直到有人權組織拿著中英聯會聲明給詹碧儀看,同時也向中使館提出他們把詹碧儀趕出使館是嚴重違反了一九八四年的中英聯合聲明!(註:按照一九八四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關於香港居民國籍問題的備忘錄說,所有香港中國同胞,不論其是否持有英國管治時期發出的「英國屬土公民護照」,都是中國公民。)
最後中使館正式接見了,詹碧儀:「我九月二十五日遭到槍擊,中國政府竟然到十月中才見我!」
那天詹碧儀才第一次正式被邀到中使館,見面的時候,中使館的人對詹碧儀說:「中使館的人對你已經很好、很好了!基本上不是我們管的。」中使館的人向詹碧儀強調她不歸他們管,因為她拿BNO護照,應該是歸英國管。詹碧儀說:「明明是應該歸他們管的,現在他們硬要英國管,是不是自動放棄主權?」
中使館的人又問詹碧儀英使館幫她做了甚麼,詹碧儀說,英使館的人做的很好,連貝里克都給她寫信,中使館的人要求詹碧儀能否給他們看英使館給她寫的信:「我們想學習他們怎麼寫的!」
後來中使館出了兩封信,詹碧儀說,其中一封寫得很平淡:「絕對不會像趙燕那個案件的反應強烈。」對詹碧儀收到的中使館回信,他們都是說:「你的問題我們很關切,我們盡量給你提供協助!」詹碧儀說:「把所有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都歸我個人的事,與國家毫無關係!」
這就是中巴「友好」的結果
詹碧儀的事情一直沒有得到任何結果,中使館表示,已經在北京找到巴基斯坦的參贊,將詹碧儀的事情轉述給他們,三次發出了正式的外交照會,也會見了巴基斯坦的參贊,在香港也約見了巴基斯坦的總領事,最後巴基斯坦方面一點都沒有回應,詹碧儀說:「這就是中巴友好關係的結果!」
中使館回覆詹碧儀說,因為她的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所以中共政權無權干預其它國家的司法。詹碧儀給中使館回信指中共政權的回覆是顧左右而言他:「當時美國趙燕的案件也是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呀!」
詹碧儀說,中使館的查詢從來沒有得到巴基斯坦方面任何的回應,反而英使館的聯繫和調查有一點的回應。
發生事情後,詹碧儀一直也有和香港政府聯絡。香港政府也替詹碧儀聯絡過當地的中使館,不過,中使館對持BNO護照的態度也決定了香港入境處的積極性。
回港後,詹碧儀向香港的議員反映,議員們聽到詹碧儀的遭遇後,也就她的事件寫信關注,其中陳偉業議員更將詹碧儀的事情拿到立法會內討論,對於持有BNO護照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外地旅遊或公幹時發生事故卻不獲當地中國使館協助,香港特區政府如何協助他們。
立會討論港人身份得澄清
立法會討論完畢後,詹碧儀事情被轉交保安部,其後詹碧儀接到保安部一封正式信,簡單地表示,關注她的事件,並指中共外交部領事司和有關方面對她的案子非但重視,並將繼續關注個案的發展,依法向她提供協助。對於詹碧儀來說,那只不過很公式化的回應而已!
不過,在保安局給陳偉業議員的回覆中,清楚說明了「對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中國籍香港居民,在外地旅遊時如有需要,可向中國駐當地使領館求助。中國駐外使領館在為中國籍香港居民,包括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中國籍香港居民提供領事保護時,會一視同仁」。
詹碧儀認為,這是過去努力爭取的成果:澄清了持有BNO護照港人的身份。
詹碧儀始終相信如果中共政權於二零零四年在處理她的案子時,像處理同年的美國員警暴力對待中國公民趙燕女士案件那樣,向巴基斯坦政府提出強烈抗議,並要求賠禮道歉,嚴懲肇事者;那麼至少可自二零零四年起,中共政權會迫使巴基斯坦政府重視中國人的人權和生命,迫使巴基斯坦不法份子因懼怕嚴厲懲罰而不敢輕易侵犯中國公民,可能可以避免多起中國公民在巴基斯坦的血案。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