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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旅行社黃燈警告 觀光局:缺乏法令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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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1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消基會日前建議,凡是有潛在營運風險的旅行業者,觀光局都應該列為「黃燈警戒」。觀光局表示,公布旅行社名單屬於「影響名譽」的處分,在缺乏具體事證之前,不宜貿然公布,此外,媒體指稱有部分旅行社改換名稱,繼續營業,觀光局清查確定沒有類似情形發生。

觀光局表示:日前公布的的27家旅行社名單,根據「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規定辦理,消基會建議公佈有潛在危機,列為「黃燈警戒」的旅行業者名單,涉及修法,需要審慎研議。

媒體爆料指出:被觀光局公佈停業一年的捷宇國際旅行社,改名為「易程旅行社」繼續營運,觀光局派員到現場查核,確定「捷宇國際旅行社」已經遷移,至於「易程旅行社」,在觀光局登記的業者名單中,名稱為「易程國際旅行社」,今年八月七號申請設立,與「捷宇國際旅行社」無關,營業地點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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