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國務機要費
【大紀元8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三十一日電)台北地院今天再度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合議庭討論總統夫人吳淑珍涉案部分有關證據能力及聲請傳喚證人等。律師團向合議庭聲請傳喚總統陳水扁出庭作證;檢方則聲請傳喚總統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等人到庭。合議庭要求雙方提出補充理由書後,在下次開庭時作裁定。
今天庭訊仍採秘密審理,合議庭原本傳喚吳淑珍出庭,但吳淑珍委任律師以吳淑珍因身體不適等因素,已在上午向法院請假。
律師團表示,依大法官釋字第六二七號解釋文,確認總統具有機密特權,國務機要費案起訴原就有違憲之虞。目前法院審理部分,律師無法就國務機要費究竟是否用於機密外交的部分向證人詰問,所以向合議庭聲請傳喚陳總統,釐清程序問題。
公訴檢察官則認為,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等人雖然在偵訊中坦承將部分發票交由國務機要費核銷,但並未說明清楚,今天請求合議庭傳喚三人,釐清第一家庭成員是否將國務機要費公款私用;檢方同時傳喚蒂芬妮中山店店員崔斌芬作證。
合議庭諭知律師團與檢察官提交補充理由書,將在下次開庭時做出裁定,並訂吳淑珍部分下次開庭時間為十月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