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3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李靚慧/台北報導〕發生於92年間的理律法律事務所遭盜賣客戶新帝公司30億股票案,嫌犯劉偉杰至今潛逃中,理律認為,劉偉杰盜賣股票所得30億9086萬元後,存放新帝公司在國泰世華的帳戶,但國泰世華未盡把關之責,劉偉杰因此領走30億餘元,遂向法院遞狀向國泰世華及董事長汪國華求償9億9000萬元。
國泰世華︰並無疏失
國泰世華銀行昨日表示,該行因為不認為自己有錯,早在7月底就正式行文明白表示「拒絕協商」,並且正式公告予國泰金股東,對於理律的提告,早有心理準備。
理律昨天發新聞稿指出,若勝訴獲賠,將提撥部分金額做公益,劉偉杰盜領案理律該負的法律責任,理律均承擔,但劉偉杰盜賣股票期間,如果銀行有善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並執行法律規定,即可發現此案,進而阻止盜領案發生,但理律調閱相關資料後發現,國泰世華未這麼做,已有疏失。
理律表示,劉偉杰盜領案發生後,理律立即向國泰世華汪國華董事長要求,務必盡力減少客戶損失,但國泰世華銀行仍然任由劉偉杰從他設於國泰世華銀行的帳戶內匯出9000萬餘元。
新聞稿指出,劉偉杰順利盜賣客戶股票,並於短短一個月內將30億餘元款項領出或匯至中國及香港地區,理律沒有發覺此事,已賠償客戶,而國泰世華在此案中有顯著疏失,也應賠償,故向銀行及負責人請求9億餘元。
黃嫌同意分期還款
檢調人員表示,主謀劉偉杰不知去向,研判仍躲在中國,至於案發時收受300萬元贓款的「男同居人」黃室華,已遭判刑1年2個月、緩刑3年;黃已同意分期將300萬元還理律。
國泰世華銀行表示,當時理律向該行要求39.9億元的損失,不知此次提告求償的9.9億元如何算出,但該行經由檢視該案過程,認為並無疏失,早已委請律師做好訴訟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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