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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縣三日電)今年三月涉嫌犯下國道襲警奪槍殺人案的石國慶,在襲警奪槍之前,因另涉嫌持槍搶劫一名毒販,今天遭嘉義縣警方提訊;雖然石嫌矢口否認,但因毒販指證歷歷,全案仍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石國慶作案使用的贓車,是在今年三月五日在嘉義縣持槍搶來的,隔天就與另一名嫌犯駕駛贓車,佯裝要購買毒品,並以驗貨為由,進入毒販所駕駛的轎車內,隨後持槍控制毒販行動,搶走一批毒品、現金、手機及金項鍊等財物。
由於石國慶與另一名共犯,吃定毒販一定不敢報警,因此作案時兩人都未蒙面,而且石國慶在犯案後不久,就於三月十五日駕駛同一輛贓車,在南二高犯下國道襲警奪槍、槍殺路過的無辜民眾。
警方指出,由於石國慶(二十八歲,有搶奪、強盜、竊盜等多項前科)並無毒品前科,因此警方認為可能有急需毒品的共犯與他約定,石國慶才會大膽持槍行搶,犯下所謂「黑吃黑」的毒品及財物搶奪案。
不過,石國慶在今年三月十九日帶槍向台南縣警察局投案後,只坦承犯下國道襲警奪槍殺人案,並供稱攜帶槍枝南下高雄,是為了替同案方姓嫌犯處理債務;但警方懷疑石國慶等人可能是要南下再犯毒品「黑吃黑」案,目前由嘉義地檢署指揮警方持續擴大偵辦中。
警方表示,警方借提石國慶時,石國慶矢口否認持槍搶劫毒販,但因毒販指認嫌犯之一就是石國慶無誤,並且指認石國慶犯下國道襲警殺人案的作案槍枝,與搶劫他的槍枝是同一把,因為那一把槍有明顯掉漆的特徵,很好辨認。
由於石國慶無法交代案發當天的行蹤,加上有證人的指認,以及槍枝等物證,因此警方認為石國慶涉案情節重大,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強盜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