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林姓男子今年4月在北市一家PUB舉辦30歲生日派對,並找來10幾位好友替他慶生,派對結束時,他卻發現西裝內的手機不翼而飛,報警處理後,林某才發現手機竟落在當天應邀前來的陳姓好友手中,對方當時不但悶不吭聲,事後還將手機送給潘姓女友當禮物,台北地檢署偵查後,分別依竊盜罪及收受贓物罪將這對情侶檔做出緩起訴處分。
壽星生日宴 手機不見了
檢方表示,派對結束時,這名壽星拿起放在包廂椅子上的西裝準備離去時,卻發現口袋內的手機不見了,在場友人查看包廂後,都沒有發現壽星遺失的手機,PUB服務生得知後也加入尋找行列,連同隔壁包廂客人也逐一詢問,但都沒人看到手機。
眾人找不停 他悶不吭聲
檢方說,這名壽星不信生日還會這麼倒楣,明明當晚還在包廂內撥接手機,講完後還放在口袋,就算掉在地上、沙發或廁所,回撥後也該會有鈴聲應答,但是發現手機不見後,無論如何撥打,手機卻始終進入語音信箱狀態,因此當時研判手機可能已被人偷走了。
被害人返家後,仍不死心,找出手機包裝盒查出機身序號,並到警局報案,警方循線比對後果然發現,手機SIM卡已被換掉,新的使用者就是當天也去參加派對的潘姓女子。
天上掉禮物 轉送女朋友
不過,潘女到案後供稱,她沒偷手機,而是帶她去參加派對的男友在返家時,向她表示在地上撿到手機,再轉送給她的禮物,她不曉得剛好就是壽星在找的失物;陳姓男子雖一度否認涉案,但後來改口坦承「撿到」手機。
換掉SIM卡 情侶仍被逮
被害人得知是好友「撿走」他的手機後,一度打算不告了,不過由於竊盜罪屬於公訴罪,無法撤告,檢方考量這對情侶檔已有悔意,加上潘女仍為在職學生,檢方一併做出緩起訴一年處分,另要求陳姓男子需捐款1萬元給國庫,潘女則須書立500字悔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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