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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死4個月大兒子 婦人被判徒刑11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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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四日電)宜蘭縣林姓女子被控涉嫌因不堪四個月大的兒子哭鬧,無法平息哭鬧之餘,將兒子掐死。二審依殺人罪判林姓女子有期徒刑十一年,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林姓女子遭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定讞。

根據判決書,七十二年次的林姓女子與丈夫育有一女和一子,親自照顧子女兼在家從事成衣加工,因四個月大的兒子經常哭鬧,使她感覺甚煩,加上經濟壓力大,逐漸無法忍受。

判決書指出,2003年間林姓女子在家做成衣車料時,因不堪兒子哭鬧,打電話向丈夫抱怨,「你兒子一直在哭,隨便你要不要回家,我要把小孩掐死」。後因兒子哭鬧不停,林姓女子嘗試餵食也無法平息,便以手掐兒子頸部致死。

台灣高等法院2004年八月間審理認為,雖林姓女子辯稱當時因癲癇發作,不知道自己的行為,但經查,林姓女子在警訊及偵查中都沒有做如此的辯解,且能詳述案發情形,辯詞應不可採信。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審酌林姓女子年紀尚輕,無法承受經濟壓力和孩子的哭鬧而犯下重罪,且犯後企圖自殺,判處她有期徒刑十一年。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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