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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政府建議防曬品加強標示效果供消費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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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4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二十三日法新電)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今天建議針對防曬品全面清楚標示,讓消費者了解自己所擦面霜、乳液對抗有害太陽光的效果。

FDA建議所有在市面上出售的防曬產品都要有清楚的配方、測試標準,並清楚標示是有否具有抗紫外線A波(UVA)和B波(UVB)的效果。

這項建議包括把防曬品的抗UVA效果分成一到四級,以星星數表示,分別代表低、中、高和最高四種保護。

假如有一種防曬品無法提供至少一顆星的保護,FDA建議就直接在標示防曬係數(SPF)處打上「無UVA防護作用」。

太陽光包含可以看得到的光和看不到的紫外線光。,紫外線光通常又可分成兩種型式:UVA容易讓皮膚曬黑、UVB容易造成皮膚曬傷。兩種都會造成傷害並提高罹患皮膚癌的機率。

FDA委員艾斯成巴赫表示:「在過去三十多年來,消費者在使用的防曬產品中,只能知道它所含UVB和SPF的係數,及對防止皮膚曬傷的保護功能。」

SPF代表所擦防曬品對皮膚扺抗紫外線曬傷保護的差別。例如SPF15代表皮膚在開始被太陽曬紅以前,可以承受十五倍的紫外線光照射。

艾斯成巴赫指出,在新規定下,消費者可以同樣知道所使用的防曬品在UVA方面的保護功能,可以使他們自己和孩子都免於受到陽光傷害。

FDA同時建議重新修正現有的SPF(UVB)測試程序,可以添加有效的添加物,同時評估添加奈米的效用。

另外也要求在所有的防曬品製造商必須要在警告欄上增加醫學注意事項。這項警語內容:「過度曝曬在太陽光的紫外線下會增加罹患皮膚癌機率,加速皮膚老化和造成其他的皮膚傷害。最重要是減少在太陽下曝曬的時間,穿上防護衣物並使用防曬品。」

FDA表示,這項警語只是提醒大家防曬品只是一種保護方式。歐洲聯盟早在上個月也頒發相同的防曬品標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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