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民局將要求舊綠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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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肖見編譯)美國公民及移民局(USCIS)8月22日提出新規定﹕永久居留卡(Permanent Resident Card)上沒有註明截止日期的綠卡持有者在120天內需申請更換安全性更強、含有更新的信息並有截止日期的新卡。對新規定有意見者,可在9月21日之前向移民局反映,移民局在正式公佈規定生效前會考慮這些建議。

永久居留卡,即綠卡是美國授權外國僑民在美生活、工作和出入境的證明,18歲及以上成人需攜帶以證明身份。1989年8月,當時的移民局開始發行10年有效的綠卡並要求持卡者在截止日期到期前更換新卡。但1979年到1989年期間的綠卡沒有註明截止日期。這種綠卡目前還有近75萬張。更早時期的綠卡在以前也曾陸續被召回、更新過。

美國移民局新規定要求這些綠卡持有者在120天內遞交更換永久居留卡申請(Application to Replace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ce Card),即表I-90和370美元申請費(290美元是I-90申請費,80美元是照相和指紋採集費)。USCIS的申請中心會安排時間要求申請者前來移民局,以拍攝照片和採集指紋並確認身份和進行背景調查。如果本人由於年邁或身體原因屆時不能親自到USCIS的指定地點,USCIS會用其它方法收集生物信息。

含有持卡者最新信息的技術安全性更高的新卡會寄給申請者。未收到新卡前,舊卡仍然有效。USCIS希望每個持此類舊綠卡的人能在120天內遞交申請,以便USCSI能盡早寄回新卡並宣佈舊卡的失效期。USCIS鼓勵持卡者申請入籍,但不能保證在獲得入籍批准前此卡仍未失效。

申請者也可到網站www.uscis.gov查詢有關電子申請的方法。

如果願對USCIS的建議發表意見,可在2007年9月21日前通過網上www.regulations.gov,遞交到Federal eRulemaking Portal,或發電子郵件到 rfs.regs@dhs.gov,在標題欄註明DHS摘要號:USCIS-2005-2006,或寄到:

Director, Regulatory Management Division
USCIS
111 Massachusetts Avenue, NW, 3rd Floor
Washington, D.C. 20529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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