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雅民/專題報導)前英業達副董溫世仁三年多前驟逝,龐大資產來不及規劃,一口氣繳了高達約40億元的遺產稅;但是,曾為台灣首富的霖園集團蔡萬霖,生前資產恐怕是溫世仁的不知多少倍,身後卻只繳了約五億元的遺產稅,兩位富豪所繳的遺產稅真如天南地北,關鍵就在於資產是否有提前檢視、規劃。
荷蘭銀行私人銀行台灣區副總王蘊慈表示,歐美很多的企業已傳承到第三代、第四代;台灣現在大多企業仍在第一代、第二代,而且有高達九成企業正面臨交棒時間點。
這些擁有上億,甚至十億、百億元的第一代億萬富翁們,在交棒的同時,高額的資產如何跟著傳承或變現,成了第一代交棒給第二代首要面臨的課題。
王蘊慈指出,高資產的第一代,首先要趕緊檢視個人的資產配置,是個人擁有資產,或法人擁有資產?其次是資產的型態,是全部都股票,或房地產?還有資產都放在什麼地方,台灣或海外?並且需注意有沒有負債或幫人做保,及股東往來的資產。
在實務上,王蘊慈常遇到許多高資產戶,99%資產都是公司股票,但卻不能賣,因為具有公司董監事身分,只好每天九張、九張地賣;不然就是所擁的股票,全都過度集中在高科技股。更特別的是,她發現很多企業老闆的很多資產都是用人頭戶,擁有10至20個人頭戶是稀鬆平常的事,有些客戶人頭戶更多達40個,人頭戶潛藏的風險也需儘早檢視。
王蘊慈說,人頭戶的麻煩是股票要增資時,該由誰付錢?更怕的是萬一出事情,人頭戶可能不認帳;曾經有個企業老闆,所用的人頭戶是公司資深員工,該資深員工身上掛了一堆公司股票。
不料該資深員工驟逝,稅捐處要兒子繳稅,兒子很納悶,從來不知老爸這麼有錢,結果後來發現實情後,根本就不想把股票還給該企業老闆。最後,該老闆只好給員工兒子一大筆錢,並且幫他繳清遺產稅,問題才解決。
王蘊慈認為,高資產的億萬富翁們,遺產稅不可能一毛錢都不繳,但是,「不繳稅總是比要繳稅好,稅繳得少總比繳得多好」,至少可以利用一些工具,達到合法節稅、傳承資產。
她建議,企業第一代若要傳承資產給第二代,要考慮Where(在哪裏給 )?及How(如何給 )?基本上,如果已經在海外的資產就海外給,在國內的資產就國內給。
原則是資產一定要分散和平衡,即夫妻資產要平衡、所得要分散,分給孩子或家族投資公司;要有全球性、區域性和跨產業的資產配置,資產不能只是股票、債券,其他如外匯、保險、房地產等也要有。
如果資產中有很多是股票,產業別也要分散,不可太過集中高科技股、金融股等單一類股,而且所擁有的資產不能全投在台灣地區,還要分散在美、歐、亞等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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