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案 前院長石守謙被求刑15年
【大紀元8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胡守得/台北報導〕故宮改擴建工程弊案士林地檢署昨天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浮報工程價額、圖利等罪嫌,起訴前院長石守謙、副院長林柏亭、前主秘薛飛源及建築師羅興華、廠商游振中等十五人,並以石等人為求仕途或貪圖不法利益,竟對工程未嚴格把關,嚴重危及國寶存放安全,求處六年至十八年不等徒刑。
其中,薛飛源被檢方具體求處有期徒刑十八年、石守謙、羅興華被求刑十五年。
杜正勝不知情 確未介入
從本案偵辦到偵結,證人教育部長杜正勝、前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郭瑤琪、現任故宮院長林曼麗等三人,檢方認定皆不知情、確未介入,偵結後仍維持證人身分,沒有所謂的簽結或另案偵辦。
故宮因展館空間不足,參觀動線混雜,杜正勝於八十九年出任故宮院長後,向行政院爭取三億元預算改善,擬定「正館公共空間、展覽動線調整及周邊環境改善」計畫,事後追加「機電、空調及消防設備」、「正館耐震補強」等工程,總預算達七點四六億元。
檢方起訴表示,九十年間,杜正勝指派副院長石守謙組成評選委員會辦理工程,石與前主任秘書薛飛源、總務室主任王文陸,為使獲評選為先期規劃的「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順利取得後續設計、監造的龐大服務費,不顧工程會質疑,以限制性招標及隱匿招標訊息下,事後與羅興華辦理議價。
將規劃、設計、監造「三合一」後,造成羅興華「以小綁大」,服務費由原規劃標的二百五十萬元,一舉膨脹成三千四百七十七萬餘元,事後並浮報三百餘萬。
多項工程綁標 圖利廠商
正館工程因包含山坡地的地下門廳及車道施作,羅、石、薛及總務室代理主任葉張繼等人,因恐施作水土保持,工程將無法如期完工,疏通時任農委會林業處副處長湯曉虞、技正徐森彥,同意故宮無須擬具水保,羅因而減免費用約二百萬元。
工程因未做水保持而崩塌,立委提出質疑後,羅興華提擬補做,故宮再額外給付廿七萬。
九十三年耐震工程,時任院長石守謙、副院長林柏亭、科長張錦川等人,再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讓不具專業能力的佳泰公司監造,涉嫌圖利佳泰九十四萬餘元。
廠商予取予求 浮報款項
同期的展櫃工程,羅興華旗下的建築師許清揚根本無設計展櫃專長,幸福、祐明公司負責人游振中藉與許關係良好,並與林柏亭、器物處長嵇若昕、科技室主任岩素芬熟識,三方運作下,內定由游出線。
許、游利用赴日與岩會合後,決定日製展櫃規格,九十三年9月岩回國後,故宮內部流傳「海外貪官分贓記」電子郵件,為避人耳目,游改以祐明公司投標,標價相同底價,展櫃工程事後並因不斷變更設計,追加預算到一億兩千七百萬餘;更以國產展櫃混充日製品,並以日規價碼浮報,及重複請領置放翠玉白菜展櫃一座,圖利外並浮報款項三百九十一萬餘元。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