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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瘦肉精不必然是禁藥 若解禁會有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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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二十日電)政府擬對瘦肉精解禁引發各界關注,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今晚表示,「瘦肉精不必然是禁藥」,政府安全標準只有一個,品質等級可以有好幾個,此事何時定案沒有時限;如果解禁,不會是所謂的「一國兩制」,政府會提出配套因應。

至於初步的配套構想,謝志偉舉例表示,規定豬農和商家標示豬肉是否使用瘦肉精、哪些類別的商家必須標示等,但還未做細部討論。

謝志偉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衛生署於八月十四日預告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三條草案,預告時間將於二十一日終止,政府在預告期結束後,將收集各方意見及數據研商,再決定是否更改現行的禁止使用規定。

對於部份人士批評行政院「政策轉彎」、「選舉考量」,謝志偉晚間受訪表示,如果是選舉考量,這個問題根本不用談,維持現狀即可;行政院也沒有政策急轉彎,而是「臨事以敬」,用戰戰兢兢態度,做負責任的思考。

外界也質疑瘦肉精擬解禁是否受到美國壓力,謝志偉說,這是國際經貿議題,不是單獨和哪個國家的問題,如果台灣要在世界貿易組織(WTO)做生意,避免不了這個問題,否則會被認為「單邊保護主義」。

謝志偉上午在記者會指出,WTO有關瘦肉精的規定,是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標準,WHO預計九月對瘦肉精重新審議,屆時將成為政府重要參考。由於媒體解讀九月前不會定案,謝志偉晚間也提出澄清。

他說,瘦肉精何時解禁,沒有時限,可能在九月之前,也可能在九月之後,必須各類數據到位、社會高度共識之下才做。如果政府決定對瘦肉精解禁,安全標準只有一個,但品質等級可以有好幾個,不會是對外國解禁、對國內禁止的「一國兩制」方式。

謝志偉強調,台灣對瘦肉精採全世界最高標準,也就是禁止使用,其實它是集合名詞,不是專有名詞,例如飲料是集合名詞,分汽水、果汁、礦泉水等,大家對瘦肉精的觀念應該有更細膩的認識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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