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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府:大法官提名作業 等總統返國再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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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二十日電)台灣府方人士今天表示,下屆司法院八位大法官及正副院長提名事宜,目前僅在總統府內部作業階段,因總統陳水扁出訪在即,將等總統返國後再作最後定案。

自由時報報導,「總統陳水扁已經確定提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楊仁壽、大法官謝在全為司法院正、副院長。據了解,楊仁壽的出線,總統一度有其他思考,但最後考慮立法院朝野形勢,昨天決定向現實妥協。至於謝在全,其客籍背景是重要因素」。

府方人士指出,有關司法院正副院長,總統府從來沒有對外公佈大法官名單,目前僅是內部作業,且總統即將出訪,將等進一步確定名單,待總統出訪返國後,再作最後定案。

第七屆司法院大法官原有十五人,但目前只有十三人,司法院長翁岳生(兼大法官)、大法官林永謀、王和雄、余雪明、曾有田、廖義男等六人任期至九月底屆滿,另加上已辭去職務的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及轉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楊仁壽所留的兩位大法官職缺,這次陳總統將提名八位大法官人選。

謝在全、賴英照、徐璧湖、彭鳳至、林子儀、許宗力、許玉秀等七位現任大法官,任期到民國一百年九月底才屆滿。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的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的大法官,不受任期的保障。

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的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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