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購買未上市櫃股票 小心受騙上當
【大紀元8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八日電)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提醒,近來常接獲民眾申訴電話,稱有推銷人員兜售某公司股票,結果是詐騙集團所為。因此,國稅局提醒民眾,購買未上市櫃股票千萬查證清楚,不要聽信推銷人員說詞就急忙購買,小心落入歹徒預設陷阱。
國稅局進一步指出,這類型詐騙案件所填寫繳款書,通常買賣證券名稱的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證券出賣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是錯誤或編造的(常不合邏輯),而且蓄意短繳證券交易稅。
例如繳款書填載成交總價額新台幣52萬8000元,按證交稅率千分之三計算,應納證券交易稅為1584元,但蓄意填報稅款為368元,短繳證券交易稅1216元。
國稅局說明,依證券交易稅條例第3條第1項規定,證券交易稅向出賣有價證券人課徵,由代徵人(證券買受人)在每次買賣交割的當日按規定稅率代徵,並在代徵的次日,填具繳款書向國庫繳納。
如果代徵人不履行代徵義務或代徵稅額有短徵、漏徵情形者,依同條例第9條規定,除責令其賠繳並由該管稽徵機關先行發單補徵外,另處以應代徵未代徵應納稅額10倍以上、30倍以下罰鍰,投資人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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