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出人才的移民之路(十)
【大紀元8月18日訊】上一篇文章我們介紹了EB1-(c)和L簽證的關係,並且簡要介紹了對於大多數中國民營企業家而言,比較適合的移民選擇,那麼具體而言,EB-1(c)申請需要準備甚麼材料呢?和L簽證相比,在準備材料上有何異同呢?
就EB-1(c)申請所需材料而言,主要包括兩方面的材料:海外公司及在美國公司的相關材料用以證明僱主的性質、經營狀況以及是否有能力支持申請人等;申請人個人的資質證明用以證明申請人是符合跨國公司高管的條件的,並且在過去三年裡至少在海外公司工作了一年以上。具體來而言,EB-1(c)申請需要如下材料:
申請EB-1(c)時海外公司需要提供:
1. 成立公司的文件(如註冊公證書,營業執照等);
2. 公司組織結構圖(如公司主要部門的名稱,公司主要負責人的姓名);
3. 公司工作人員名單;
4. 公司最近一年的財務報表(如資產負債表,稅單等);
5. 公司簡介(包括公司業務介紹,公司產品介紹等);
6. 有關公司的媒體報導或介紹
在美國的分公司、子公司或關聯企業需要提供:
1. 公司註冊、成立的文件,如公司章程、營業執照等;
2. 公司組織結構圖或公司計劃中的結構圖;
3. 公司發展計劃書:包括公司業務發展近期及遠期的計劃,公司計劃僱用的人員人數,職務、權限和責任;
4. 公司過去三年的報稅單及其他證明公司運營狀況的材料。
申請人需要提供:
1.個人簡歷;
2.學歷證明;
3.美國公司的海外機構提供的僱主信;
4.公司關於將申請人調到美國公司任職的決議;
5.其他可以證明申請人具有與其管理職位相應能力的文件。
從上面的材料中我們不難發現,EB-1(c)與L簽證申請所需材料最明顯的差別在於對於海外公司在美企業的要求。由於L簽證允許在美新設的公司為其高級管理人員申請,因此,在美新設的企業無需提供稅單等材料;而EB-1(c)在這方面則有著較嚴格的要求,海外公司在美企業需要提供過去三年的稅單及其他證明公司運營狀況的材料。不過,總體來說,L簽證申請人在準備EB-1(c)申請時還是有極大優勢的,因為兩者絕大多數申請材料都是一致的。所以,對於選擇先申請L簽證再申請EB-1(c)的中國民營企業家來說,在準備移民申請材料時,就可以免去準備材料中的不少麻煩,使得申請過程變得不那麼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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