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胡守得/台北報導〕陽信商銀被控關係人不法貸款四億七千萬元案,士林地檢署昨天偵結,共起訴廿一人,檢方認定其中的陽信董事長陳勝宏、立委薛凌、薛凌弟弟薛宗賢、前襄理何明龍等四人,違法從陽信借貸鉅資運用,違反銀行法加重背信等罪,各求刑九年及併科罰金一千萬。
檢方起訴21人 薛凌夫婦併科罰金千萬
檢方昨天除偵結中華日報貸款案,另認為至少尚有三筆土地及大樓出現類似超貸案情,金額也十分龐大,決另案偵辦。
檢方認定,薛宗賢涉嫌偽造買賣契約書,先貸再買,取得中華日報大樓產權後,立刻脫手其中三層樓及一個停車位獲利,分別以票據、匯款與現金,酬庸薛凌二千萬、陳勝宏一千萬、何明龍一千三百二十萬元、陳益源一千零二十萬元。
起訴表示,中華日報大樓於九十一年先後以六億不等金額三次出售,因招標條件嚴苛,必須有鉅額現金才能參與,因而一再流標;陽信前三重區消費金融中心經理陳益源,獲知大樓將在九十二年1月再度招標,底價應為四億餘元,脫手獲利至少一億,透過何明龍轉告薛宗賢參與。
薛宗賢因無鉅額現金,何明龍建議偽造中華大樓買賣契約書,並藉薛宗賢與薛凌、陳勝宏關係,以先貸後買方式向陽信超貸;薛宗賢等人精算四億餘底價、加計裝修費及貸款八成所需成交價,偽造六億餘元的大樓買賣契約書籌款。
起訴指出,薛宗賢以未來轉售會得利,向薛凌調借三億元,承諾得標一個月內清償及支付二千萬利息,並分配獲利佣金來說服薛凌、陳勝宏,二人同意配合。
薛宗賢為規避關係人貸款上限及必須提供十足擔保規定,以女友王玉蘭、旗下建設公司為人頭,以假買賣契約書向陽信申貸,因有何明龍居間護航,最終獲得常董會議劉振陞、林金隆等人核可,趕在中華日報大樓再次招標前撥款。
薛宗賢如願於九十二年2月以四億一千萬得標,鉅額貸款外,手上尚有薛凌鉅金借款,一方面用來支付大樓標案所需,另方面將多餘資金填補旗下營造公司缺口、買賣股票及基金,事後因逾期一個月返還薛凌,除原二千萬元利息,再加匯三十萬元致謝。
九十三年間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提名激烈,身兼陽信股東的林文郎獲知陽信九十二年金檢報告缺失,登報指控薛凌,全案因而進入檢方偵查階段。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針對陽信董事長陳勝宏等人遭士林地檢署求刑九年、併科罰金一千萬元,陽信銀昨日晚間發布聲明,重申該貸款已經還清、銀行並無虧損,也強調銀行一切營運正常,希望外界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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