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建物安全 台政府擬推建物耐震評估促進條例
【大紀元8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十七日電)台灣財經高層今天透露,為維護安全性,計畫在九月、十月時推出「既有建築物耐震評估及補強促進條例」,對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可能包括國宅、大廈、飯店的所有權人,都要強制付費辦理相關評估及補強,未配合辦理還會面臨罰鍰處分。
台灣財經高層表示,研擬中的「既有建築物耐震評估及補強促進條例」,最主要精神是要讓民眾有更安全的環境,因為台灣地處地震帶上,每年發生地震達數千次之多,有感地震更超過百次,尤其1999年「九二一集集大地震」,死亡人數超過二千人的慘況仍令人心有餘悸,要降低地震造成建築物的災害,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是重點。
台灣財經高層說,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若全由政府來做,目前財政負擔不起,且這些制度又因會對部分私有建築物採取強制規定,涉及人民權益,因此由內政部營建署初步草擬出「既有建築物耐震評估及補強促進條例」草案,將以立法方式進行,並在今天上午邀集結構技師、土木技師及建築師三公會召開公聽會。
根據草案,未來強制要進行耐震評估及補強的建築物有二類,第一類是地震災害發生後,必須繼續維持機能的重要建築物,例如火車站、自來水及電力公司等;第二類則是指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
由於第二類的定義目前並不明確,營建署官員說,原則上應以重要或面積大的建築物為優先,包括國宅、大廈及飯店等都可能會納入,也就是說這些建物的所有權人未來都要自掏腰包付費委託進行評估,若不配合,可處五千元以上二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面對這樣的強制規定,民眾可能覺得並不合理,因為興建房子當時都是合法並取得使用執照,政府現在要檢視安全性就要民眾拿出錢,恐怕也會引起特別照顧相關公會或營建產業的質疑。
台灣營建署官員表示,房子雖老舊但卻合法,政府也了解要民眾配合檢視,得有一些誘因,因此草案中提出補強後的房屋,房屋稅可減半徵收二年、還可申請修繕貸款利息補貼。但官員也不諱言,這些誘因好像還不夠,會再規劃更積極的獎勵措施。
台灣營建署官員說,這項條例草案若有共識,最快預計在九月、十月時會向行政院報告,有可能會排入立法院下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