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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余文遭判刑 綠委:替長官扛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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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十五日電)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馬英九無罪。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與台北市議員徐佳青今天表示,馬英九無罪,同案被告台北市政府秘書余文有罪,但錢卻是進了馬英九口袋,余文沒得到好處,還要替長官扛責,這是基層公務員的最大無奈。

馬英九特別費案昨天宣判,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馬英九無罪,余文被判刑二年四個月,拜政府減刑之賜,刑期減為一年二個月。

徐佳青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雖然余文有偽造文書嫌疑,但錢進了馬英九口袋,余文得到什麼好處,要扛這種罪過?一個快退休的公務員,一生就毀在這裡,不但工作沒了,還要自費請律師,

她說,除東森小巨蛋案,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還有國民黨國家發展研究院、慈濟社福園區與慈惠宮等開發案,一定會漸漸產生爭議。

林淑芬(台北縣)指出,當馬英九沒拿單據核銷特別費時,余文為幫馬英九領出這筆錢,只能逆來順受,自己想名目湊單據,才偽造文書,讓馬英九拿得到錢,這是基層公務員最大無奈。

她說,替長官扛責任,但拿錢的長官沒罪,找單據核銷的人卻要被抓去關,妻女情何以堪?

林淑芬指出,就算法官認為特別費是實質補貼,那也要有實質支出才能實質補貼,否則若未實質支出就實質補貼,不就等同為貪污者背書?馬英九昨天說希望虛耗到此為止,就好像恐嚇檢察官不得上訴,但她相信司法還有正義存在。

她說,就算馬英九在法律上無罪,道德形象卻已完全破產,也看到他對部屬的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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