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起訴馬英九特別費案的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昨日表示,馬英九及辯護律師的論點,合議庭竟全數接受,審理時還幫馬講話,讓人感覺似乎是幫馬英九「犯行合理化」。
對合議庭認定特別費是私款一事,侯寬仁指出,一個簡單的道理,特別費是政府機關業務費科目下編列的費用,規定須因公使用,「哪有領了就是私款的道理?」而馬英九領了之後,將一千多萬放在私人口袋,難道沒有貪污嗎?公款性質顯而易見。
他也說,合議庭認定馬英九沒有貪污,沒有犯意,不知要用在公務,但依財政部相關函示及馬歷任要職,怎麼可能會不知規定,種種跡象都顯示馬有犯意,若無犯意,何以事後還要捐出一大筆錢。
控檢扭曲事實 法官不厚道
合議庭昨日發佈新聞稿時,罕見的開宗明義就指責侯寬仁偵訊北市府出納吳麗洳的筆錄不實,而非說明判決理由,並在判決書第五十三頁抨擊侯寬仁,認為漠視特別費具實質補貼性質,侯寬仁指出,對這些指責,無法接受。他尊重法院判決,但法官在判決書中任意指控司法官扭曲事實,不但不厚道,且會影響司法公正性,「以後誰還會相信司法官辦案呢?」
侯寬仁表示,有人說他「曲解」吳麗洳的意思,其實是合議庭曲解他的意思。侯寬仁說,筆錄記載得很清楚,訊問吳女有其一貫性,當問到吳女問題時,她數度以「對」、「嗯」回答,依常理推斷,應是肯定答案,但他仍一再確認,筆錄只要符合她的原義即可,怎可能逐字逐句記錄。
批辯方律師 訴訟技巧不當
侯寬仁並批評辯方律師訴訟技巧不當。他說,經比對勘驗筆錄,辯護人提供法院的錄音譯文及媒體登載的譯文有三十八處遭到刪除。有心人想藉此攻訐他,他並不在意,但偵訊內容曝光,證人卻可能因此受到傷害,基於職業倫理,他認為以這種訴訟技巧並不恰當。
他指出,審理期間,合議庭法官數度替馬英九講話,連律師將偵訊筆錄拿到法庭外給媒體刊登的做法,法官都不制止,讓人難以想像,更無法理解的是,法官還指責檢察官,破壞檢察官形象,有這種道理嗎?
侯寬仁並表示,馬英九在每次偵訊後,均花費一個小時左右看筆錄。去年11月14日馬英九首次應訊時,更是直到他看過、修改第三次沒問題後,才簽名具結。在馬如此詳細的閱讀、修改筆錄下,筆錄絕無扭曲馬英九真意,他呼籲法院將馬英九偵訊錄音、錄影向社會公開,讓全民公評。
此外,判決書指檢察官並未追查北市府秘書余文零用金及國務機要費機密費流向,侯寬仁也駁斥指出,檢方對兩者均有追論,法官所說不介入查察與事實不符。
侯寬仁強調,他辦案絕不介入政治,起訴案件在法律上絕對站得住腳。偵辦馬英九特別費案時,他理解過去首長在特別費使用上,有「歷史共業」的狀況,所以對馬案從寬認定,不加以為難,處處著想卻落此下場,讓他感到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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