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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統籌款爭議 政院:補助北市155億高市1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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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十三日電)台北縣升格準直轄市,北高兩市統籌分配稅款將短少。行政院專案小組今天決議,將對台北市補助一百五十五億元、高雄市補助一百億元;另研訂直轄市公式中的人口、土地面積及營利事業額三指標增訂調整係數,台北縣按七成計算。

依財政部估算,台北縣參與直轄市共用四成三統籌款後,由現制九十八億元,增加為三百零五億元。台北市由五百八十二億元,降為三百八十二億元;若加補助款,總計減少四十五億元。高雄市由兩百一十九億元,降為一百一十四億元;若加補助款,總計減少五億元。

立法院修正地方制度法,台北縣升格準直轄市,行政院專案小組日前決議,將讓台北縣與北高兩市共同使用四成三統籌款。台北市長郝龍斌、高雄市長陳菊和台北縣長周錫瑋反對,三人下午都出席行政院專案小組會議,郝、周因不滿政院方案退席抗議,陳菊則認為會議未獲共識。

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財政部次長劉燈城、副主計長鹿篤瑾會後召開記者會說明。劉燈城表示,財政收支劃分法等相關配套未完成,北縣如何適用準直轄市是個難題,行政院將儘速推動財劃法修法,但未修法前,必須依法行事。

劉燈城說,統籌款來源固定,一年約一千八百億元,北縣納入直轄市四成三統籌款分配,影響北高兩市分配額度,考量北縣有鄉鎮,和北高兩市不同,不可能百分百比照北高,因此北縣計算基礎以七成做分配。

鹿篤瑾指出,北縣納入直轄市統籌款分配,北高兩市受影響,主計處依統籌款增減、自有財源比例、債務餘額等三指標,提出彌補方案。

他表示,從九十年到九十五年,北市統籌款增加一百二十七億元,高雄市增加五十七億元,縣市只增加九億元。其次,北市近三年平均自有財源百分之一百一十,高雄市百分之六十四,縣市平均百分之五十四。北市債務餘額佔歲出比例僅一點三六倍,高市一點五三倍,中央達二點三七倍。

鹿篤瑾表示,以上數據顯示,北市財政狀況比較好;對於台北縣升格後,北市統籌款減少近兩百億元、高市減少一百億,將分別補助一百五十五億元、一百億元。

他說,依財政部九十四年的財劃法修正草案,明訂各地方政府修法後,分配金額以不低於九十一年至施行前一年度平均數為基準的保障數額估算,北市九十一年至九十五年度實際獲分配金額平均數為五百一十三億元,中央應彌補一百三十一億元。

他指出,考量北市近三年自有財源比百分之一百一十,故以維持自由財源比在百分之百為原則,中央彌補一百五十五億元,連同其獲配的統籌款三百八十二億元,共計五百三十七億元。

在高市部分,鹿篤瑾表示,九十一年至九十五年度實際獲分配金額平均數為一百九十七億元,中央應彌補八十三億元。考量高市近三年自有財源比百分之六十四,以提高至百分之七十九為原則,中央彌補一百億元,連同獲配的統籌款一百一十四億元,共計兩百一十四億元。

他表示,對於行政院的補助方案,高市勉強接受,但北市和北縣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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