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雨災頻發,政府難以推卸責任
【大紀元8月10日訊】繼重慶、濟南因暴雨成災造成人員傷亡之後,8月2日,鄭州同樣陷入一片汪洋,市區12條道路中斷交通,大量公交車被水淹沒,至少6人受傷。短短20天內,重慶、濟南、鄭州三座大型城市的被淹提醒我們,城市的防汛防災體系幾乎不堪一擊。
管理學認為,當同一錯誤反覆發生,責任不應僅由具體管理者承擔,更要追究事件背後的體制弊病。實際上,今年的雨季不過剛剛開始,至少已有三座大型城市因雨災而陷入暫時性休克,這表明中國城市的防汛隱患不僅十分嚴重,而且可能普遍存在問題。
在1998年長江洪水過後,中央及地方政府投入大量資金用於防洪建設,近年大江大河主流未發生大的洪水,防洪建設的實際效果尚未經受考驗,而重慶、濟南、鄭州三座城市的雨災卻暴露了防洪體系頭疼治頭、腳疼治腳的短期行為模式。前所未有的城市大擴張中,防汛問題顯然被忽略了,因為它是不見政績的,政府主導的城市開發既然不重視城市排水系統的擴容,城市便只能像一個紙糊的燈籠,無論有多光鮮好看,一陣雨水就能將它浸泡出原形。
我們如果將地上建築比喻為一個城市的面子,那麼,地下設施顯然就是裡子,而且,從規劃、設計、施工的角度,地下設施更屬百年大計,必須具有前瞻性,否則將給城市安全埋下巨大隱患,但重慶、濟南、鄭州的雨災卻表明,「科學發展觀」在城市規劃和建設者那裡只是一句空話,隱患早已埋下,只是因為各系統各單位文過飾非的習慣而將這些隱患掩蓋了起來而已,如果沒有這連續發生的水災,我們就無法發現城市建設中存在的嚴重問題,在一個不受監督的權力體制之下,只有災難才會讓我們看到問題,也只有災難才能讓那些「永遠正確」的「英明領導們」暫時閉上吹牛的嘴巴。
而且,當雨災如此密集地發生,我們可以想像,這樣的隱患絕不僅僅存在於防汛領域。
同時,《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也在雨水中現了原形。國務院2006年初發佈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將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四類,第一類便是自然災害,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這就清楚地表明,城市因暴雨造成的災害屬於《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範疇,而該預案的編制目的之一便是「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也就是說,政府應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的主要責任。
事實上,在雨災面前,政府可以動用的力量很多,比如動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媒介向市民發佈即時通報和預警、臨時徵用通訊交通等設備、政府工作人員在事件發生時進入一線指揮和救助等,可是,在重慶、濟南、鄭州的雨災面前,我們看到的多是政府的事後介入,而且在濟南,當銀座地下超市善後工作尚未完成時,竟然就針對事件真相問題發生了抓捕網友的事件,這表明政府的工作嚴重錯位、是非顛倒,可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在某種程度上只是為了應付可能的「社會穩定」問題,而不是把維護民眾的利益當作重點。
基礎性建設既已嚴重欠缺,應急預案又只是紙上談兵的花架子,那麼,當雨水來時,城市的脆弱無助也就可以想見了,三座相距遙遠的大城市相繼發生雨災的事實說明,這不是什麼天災,而是典型的人禍,是既無遠慮,也不防範近憂的結果。因此,政府無法推卸責任,民眾有權就城市雨災問題問責政府。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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