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大專校院弱勢學生 預估21萬人次受惠
【大紀元8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蓉台北一日電)為進一步照顧弱勢學生,台灣教育部宣佈將自九十六學年度起擴大辦理「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措施包含助學金、生活學習獎助金、緊急紓困金、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等四項,搭配各類學生學雜費減免,可讓二十一萬名大專校院學生,都能獲得就學補助。
教育部次長吳財順今天中午宣佈連串的扶助弱勢學生計劃,從幼教、國中小、高中職到大專校院等弱勢學生都有更大機會可獲得政府補助,減輕就學經濟壓力。
吳財順表示,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劃」中,助學金申請資格放寬為家庭年收入在新台幣七十萬元以下,補助額提高到三萬四千元;申請資格的級距分五級,經濟狀況弱勢的學生相對獲得較多補助。
至於對私立學校的補助經費,教育部也擴大為直接補助學生學雜費用;另外並增列生活學習獎助金,額度以提供學生每月生活費所需要為原則,厚植學生畢業後就業能力。
以家庭年收三十萬元以下就讀私立大學學生為例,原本一年約二十一萬元的學雜費及生活費支出,在新計畫推動後,學生一年可獲得助學金為三萬三千元,加上每月約五千元左右(扣除寒暑假約八個月)的生活學習獎助金,總計一年將可獲得約七萬三千元的經濟協助,減少百分之三十四的負擔。
另外,學生就學貸款金額因獲補助最多可減少百分之二十六,若大學四年貸款五十萬元,學生就學貸款金額因獲補助而減少為三十六萬八千元,搭配貸款利率降低、還款年限延長,未來還款負擔金額由每月六千零四十八元降為三千一百二十四元,即降低每月還款負擔百分之四十八。
教育部表示,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是在現有的經費基礎上,進行調整分配。由原來對私立學校的獎補助經費,提撥約百分之十的額度改為直接補助學生學雜費用,並配合目前各校辦理共同助學措施經費推動,由政府與學校兩方共同負擔弱勢照顧責任。
除新的助學措施外,各大專校院仍提供發生急難的學生(包括家庭發生急難)緊急紓困金,以及百分之一以上的床位讓低收入戶學生申請免費住宿。
符合相關標準的學生,可向就讀學校洽詢並於十月底前申請,如果學生對於各項就學補助措施有問題,可透過教育部的「圓夢助學網」www.edu.tw得到所需要的助學資訊,也可於暑假期間撥打0800-056-668「圓夢助學協詢專線」,由教育部專人協助回答就學經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