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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特別費案 下午十四時三十分繼續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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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三十一日電)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今天開庭且將辯論終結,上午傳喚北市秘書處會計室主任周秀霞證稱,從未告知馬英九以領據核銷的特別費如何使用,也不清楚馬英九對領據核銷的認知。中午訊問周秀霞結束後,審判長蔡守訓諭令下午十四時三十分再開庭,並預告庭訊可能會延續到晚上。

馬英九特別費案今天第十一度開庭,自上午九時訊問由檢辯雙方都傳喚的證人周秀霞,因訊問時間冗長,蔡守訓數次詢問周秀霞是否需要休息,並說,「這博士論文口試還要進行一陣子」。直到中午十二時三十分左右才結束訊問。

經律師宋耀明反詰問,周秀霞證稱,沒有告知馬英九以領據核銷特別費的額度及領據核銷特別費如何使用,也沒有告知後來變更核銷時日的原因。至於是否知道馬英九對以領據核銷特別費的認知,她指出,不清楚,因從未和馬英九接觸,不了解。

周秀霞表示,特別費以領據核銷即已完成程序,沒有預算繳回的問題。至於對以領據核銷的特別費支領後沒有用完部分,是不須追查還是無法追查?她指出,「兩者都是。因不用記帳也不須附原始憑證」。

訊問周秀霞結束後,對周秀霞的證詞,馬英九表示,沒有意見。蔡守訓則諭令下午十四時三十分繼續開庭,並預告庭訊可能會延續到晚上。

馬英九特別費案今年二月十三日偵結,據北檢「96年度偵字第3844號」起訴書,馬英九遭起訴罪名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市府秘書余文被查出涉嫌貪污,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罪起訴。此外,廖鯉、李克齊、孫振妮、方惠中、張鈞綸等當時的市府員工,則獲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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