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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拍賣注意違規項目 避免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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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 耳孰能詳的一句廣告台詞「什麼都能賣,什麼都不奇怪!」,掀起了網路拍賣的浪潮,讓許多想要兼營「副業」的年輕族群,家庭主婦及上班族紛紛加入此一熱潮,但許多商品是不能放在網站上拍賣的。

藥事法於95年5月修訂,對於廣告販售藥物等違法情節加重罰緩,也提高非藥商進行藥物廣告之罰緩,其中網路拍賣也屬於廣告販售的行為,許多賣家在違規販售被衛生局約談時才囁嚅的表示:「我只不過是拍賣幾瓶萬金油而已呀!」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表示,所謂的藥物廣告依照藥事法的規定,指利用傳播方法,宣傳醫療效能,以達招徠銷售為目的之行為。因此,在網路上廣告販售藥品、保險套、OK繃、血壓計及耳溫槍等醫療器材均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情節重大最高可罰新台幣500萬元,最低罰鍰也達新台幣20萬元。

衛生局95年罰處網路廣告販售藥品、化妝品及醫療器材的違規件數84件為所有廣告管道(包括平面媒體、廣播等)的6成6,96年至5月底止,違規網路廣告已佔所有違規廣告量的7成以上,拍賣違法所佔的比例相當高。

衛生局藥政課連恆榮課長表示,有位單親媽媽心想一般人可能會不好意思到店面選購情趣用品,所以利用下班時段架設網站,販賣各種情趣用品及保險套,結果被縣市衛生局監控到此違規情節,原想多增加點收入好培養兩名子女讀書,怎知錢還沒賺到,就因不知法規而受罰。

有一位生產後的家庭主婦希望賺點奶粉錢,就將醫師開給她,但她還沒使用過的藥膏,上網刊登拍賣也因此受罰;另外,一名40多歲的婦人在市場販售虎標萬金油1瓶,被依販售無衛生署核可字號的禁藥而移送地檢署,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這些不知法規、因小失大的案例到現在仍層出不窮。為避免民眾再誤觸法網,衛生局提醒民眾切勿在網路上販售、拍賣藥品及醫療器材。

網路賣家為了宣傳產品常引用網路上詞句,有時過於誇大或甚至涉及醫療效能,衛生局表示,一般商品如枕頭、床墊、食品等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若違反則將處以新台幣60萬到2500萬元的罰款,並得以連續處罰。

各網路拍賣平台其實在其拍賣網頁都有提醒拍賣商家需注意的違規項目,只要拍賣商家多加以注意,則可避免誤觸法網。(//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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