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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親屬編宣導 施茂林期民眾體現兩性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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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澎湖縣八日電)法務部今天舉行「兩性平權新未來—民法親屬編修正法律宣導」活動。法務部長施茂林表示,民法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尤其這次修法著重兩性平權觀念,期民眾能透過宣導活動了解今年民法親屬編修正要點,體現性別主流化意涵。

民法親屬編修正後,新法今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布,五月二十五日施行,法務部下午於澎湖縣望安國中舉行宣導活動,由澎湖科技大學學生及澎湖地檢署觀護人表演戲劇,宣導「結婚登記才算數」、「子女姓氏要約定」及「爸爸不是我!兩年打官司!婚生否認」等修法重點。眾多鄉民與會,因戲劇內容活潑,獲得良好迴響。

活動中提簡報的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張清雲指出,這次民法親屬編修正後,其中有三項重點,包括「結婚改採登記制」、「子女姓氏要約定」及「婚生否認有希望」。過去結婚只要有公開儀式及兩人以上證人就可成立,但因結婚不須登記,時間一久,當事人難以證明是否曾結婚,自明年五月二十三日起,結婚一定要登記。

張清雲表示,傳統來說,子女出生後大多從父姓,但為落實男女平權,民法修正後,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必須以書面約定從父姓或母姓。

至於婚生否認訴訟部分,張清雲指出,當發現孩子並非親生時,修正前的民法規定只有法律上的父母可提起婚生否認訴訟,且必須在知悉小孩出生之日一年內提起,現今民法修正後,小孩可以在知悉自己不是婚生子女兩年內提起訴訟,且如果小孩在未成年時知悉,新法也特別規定可在二十二歲以前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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