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文化局「第10屆夢花文學獎」開始徵件
【大紀元6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苗栗報導)苗栗縣文化局廣邀全國寫作好手一起來書寫「苗栗」,藉此展現山城不同的文學風貌,激發在地文學的認同感,藉創作主題的發揮,呈現具有苗栗特色的文學精神與內涵。其收件時間即日起至96年6月30日止。
徵集類別、作品字數暨規定:(一)徵文:新詩:六十行以內為原則。散文:字數以三千字至一萬字以內為限。短篇小說:字數以五千字至一萬字以內為限。報導文學:字數以五千字至二萬字以內為限。張漢文先生文化紀念獎:字數以一萬字至二萬字以內為限。小夢花兒童詩:二十行以內為原則,限國小六年級以下兒童參加。(二)徵書稿:新詩:六十至八十首左右(約150頁)。散文:字數七至十萬字左右。短篇小說:字數八至十萬字左右。苗栗報導文學(或文史評論):字數八至十萬字左右。附註:應徵書稿作品,需附上作者小傳、書稿前言、寫作經驗與簡表。
參賽資格:(一)徵文:1、設籍本縣人士或在本縣居住、就學及就業者,作品必須是中文未曾發表之創作。(題材與表現方式不拘,任何創作皆可應徵)2、如作品內容是書寫苗栗縣風土民情者,不限資格,作品必須是中文、未曾發表之創作。3、張漢文先生文化紀念獎:設籍苗栗縣人士或就讀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其作品內容以研究苗栗縣文化、藝術、歷史等論述為主要範圍,作品若涉及學位論文、升等論文及接受補助之專案研究論文者不予接受。(二)徵書稿:已發表或未曾出版之累積創作,足夠印製成書。設籍本縣人士或在本縣居住、就學及就業者,作品必須是中文創作。(題材與表現方式不拘,任何創作皆可應徵) 2.如作品內容是書寫苗栗縣風土民情者,不限資格。
獎勵辦法:(一)徵文: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各設首獎一名每名獎金伍萬元。優等獎各二名每名獎金參萬元。佳作各二名每名獎金貳萬元。張漢文先生紀念獎一名獎金參萬元。小夢花兒童詩優選二十名每名貳仟元。以上獎項各得獎牌乙座,得獎者出席頒獎典禮會場即贈予得獎作品專輯十五冊。(二)徵書稿:酌付稿酬及200本出版品。本局享有五年該著作出版發行權。
本屆夢花文學獎擴大徵選小夢花兒童詩暨徵文徵書,希望透過文學,用真情看苗栗!歡迎全國文學愛好者踴躍參賽,詳情請上文化局網站(http:// www.mlc.gov.tw)或電話:352961轉519 亦或E-mail:yu@mlc.gov.tw 洽 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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