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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費是否歸還資料 法庭聽檢辯雙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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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二十九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審理國務機要費案,釐清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經手國務機要費是否使用在機密外交。台北地方法院發言人劉壽嵩今天說,合議庭在聽取檢、辯看法後,會決定是否歸還偵辦中的國務機要費相關機密資料。因涉及國家機密,庭訊不公開。

法院上午傳喚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現任外交部長黃志芳、馬永成、杏林新生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種村碧君,以及把錢轉交給海外民運人士的男子張維嘉出庭作證。

國務機要費辯護律師顧立雄指出,大法官解釋文指國防、外交與兩岸事務為國家機密特權的範圍,國務機要費是執行總統被憲法賦予的特權,本案的調查已經侵犯到總統的特權,並且有機密外洩之虞,因此,強烈要求採取適當的作為,讓機密資料回到總統手上,確保機密資料不外洩。

在國務機要費案中,相關國務機要費在2004年七月至2005年四月間,匯款給某外國公司約新台幣一千八百萬元;另外,2004年十一月間資助某位在國外人士美金約十萬元,也是從國務機要費支出,直接負責人都是馬永成。

庭訊在上午九時三十分開始,馬永成在開庭二十分鐘後,手持牛皮紙袋相關資料,搭計程車到地院出庭。法院則以涉及國家機密為由,並未開放旁聽。


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二十九日審理國務機要費,釐清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右)經手國務機要費是否使用於機密外交。馬永成在開庭二十分鐘後,手持牛皮紙袋相關資料,搭計程車出庭。//中央社 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黃志芳昨天已經向合議庭請假,種村碧君也以今天凌晨三時,因心臟病臨時生病送醫,醫囑宜多休息為由,由公司代表陳易昱出庭,並且持台大診斷證明當庭向合議庭遞狀請假。

總統陳水扁昨天透過總統府發文,要求將偵辦中的國務機要費機密資料在五日內歸還。審判長蔡守訓上午指出,合議庭在二十八日下午已收到陳總統聲請書,依法院組織法第八十六條規定,有關涉及國家安全、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裁定自二十九日起開庭程式不予公開。

陳總統二十八日下午依大法官釋字第六二七號解釋文,親簽聲請書,以總統府秘書長函致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及審判長蔡守訓,就九十五年度矚重訴字第四號貪污案,在偵查中所查扣國務機要費支付全部單據,涉違反釋字第六二七號有關證據保全程式,及審理中有妨礙國家利益之虞,而侵犯總統國家機密特權,請法院在聲請書送達五日內,將這些文件、物件、電磁紀錄所有原本及複製物送還總統本人。

國務機要費案2006年十一月三日偵結,檢方依貪瀆與偽造文書等罪將總統夫人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總統府第三局出納陳鎮慧四人起訴;台北地院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分案由審判長蔡守訓、受命法官徐千惠及陪席法官吳定亞組成合議庭。

去年十二月十五日首度開庭,但半年多來全案目前仍在準備程式階段。合議庭並已排定七月五日、十三日、二十七日等後續庭期。七月五日庭訊將傳喚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台商龔金源。

合議庭在六月一日已傳喚總統府現任會計長馮瑞麟、前會計長呂美滿,以及同列全案被告之一的總統辦公室專員陳鎮慧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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