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擬定23條立法時間表
【大紀元6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葉穎詩澳門報導】早前,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澳門將在07至09年就基本法23條進行立法,但由於立法不是她的本職,所以目前尚未有具體的時間表。
就基本法23條是否需要迫切進行立法的問題,我們採訪了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他表示,聰明的政府是不會在這個時候進行立法,因為澳門一直都存在法律滯後的問題,我們有很多法律還没有做好,幾大法典: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這些法典都還没有處理好。
法律滯後的問題是政府和社會公認的。在這種情況下,對於巔覆國家、分裂國家、竊取國家機密、巔覆中央政府、扇動叛亂這些事情,在澳門並未有出現過。「回歸7年以來,我們沒有看到這種情況,一宗案件都沒有。這種情況意味著立法本身是不緊迫的,在時間上不緊迫,因為我們根本没有面對這個問題。」
區錦新表示,現在面對的是更多的社會問題要緊急去處理,最簡單的是「公共地方總規章」已成為一個笑話的時候還未能處理。「這意味著我們自己在法制的建設上還有許多需要做的東西。假如我們將23條的立法, 一個這麼富爭論性的立法擺出來的時候,必然為了立這條法例而影響其它法律的制定和完善的空間,所以這不是一個聰明的做法。」
「當然,那除非是中央政府給與很大的壓力,要迫澳門去立法,那個時候,就牽涉到到底我們是否一國兩制。一國兩制的時候,就是我們有一個比較大的空間。最上策就是不立,既然香港十年回歸都不用立,為甚麼澳門7年就要立23條呢?」
關於國際上就巔覆國家條例立法的前題和香港市民對基本法23條立法的態度,區錦新有回應說:「通常這一類比較敏感的,牽涉到巔覆、盜竊國家機密的法律的時候,通常一定在一個民主的政制下產生這個法律,因為民主政制下每一個立法者他有受人民的監督進行立法的時候,他一定要保護人民的基本的公民權力。」
他又說:「如果當我們在一個缺乏民主機制下產生的立法會或行政長官的時候,他們最重要的,他們要尊重的不是一般市民的公民權力,而是去尊重那些能夠使他們擔任政治職位的背後的政治力量,那個時候去立這個法律本身就有很大的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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