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院通過吸引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措施
【大紀元6月27日報導】(大紀元綜合報導)台灣行政院長張俊雄昨天說,未來3年,台灣在半導體、影像顯示等6大科技產業,將大幅進展,人才供需缺口有3萬4千人,要由國內自行培訓緩不濟急,行政院通過「吸引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之友善措施」,提出租稅和非租稅2方面的做法雙管齊下,希望在短期內發揮預期效果。
行政院院會上午通過吸引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友善措施,張俊雄說,根據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的研究報告,未來3年,台灣在半導體、影像顯示、通訊、數位內容、生技、資訊服務等6大科技產業,將大幅進展,而人才供需缺口有3萬4千人,要由國內自行培訓恐怕緩不濟急。
經建會上午在行政院院會報告「吸引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的友善措施」,適用的外籍科技人才及高階服務業人才,以合乎經濟部「擴大延攬海外科技人才專案計畫」、國科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及「補助延攬研究學者作業要點」、「2015年經濟發展願景第一階段3年衝刺計畫產業人力套案中的競逐延攬國際專業人才」等3種措施。
經建會副主委葉明峰表示,目前適用的在台外籍高階專業人士計1,032人,預估方案實施後,能吸引更多人士來台。雖然方案實施後,1年稅收損失新台幣10億元,但帶動的經貿活動絕對高於短少的稅收。
租稅作法方面,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居住未滿183天者),各項所得扣繳稅率標準予以簡化;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居住滿183天者),營利事業為延攬外籍專業人士所支付的相關費用,例如本人及眷屬來回旅費、搬家費、水電瓦斯各項生活費用等,得列為營利事業費用,不列為該外籍專業人士的應稅所得。
非租稅主要措施包括,放寬申請展延聘僱許可的期限為4個月;外籍專業人士的中國大陸配偶入境,放寬得由外籍公司在台負責人擔任保證人,也不再強制要求保管相關證照;增訂跨國企業員工子女得進入台灣地區各級中小學就讀等準用規定;放寬受聘來台工作港澳人士高中以下子女得就讀外僑學校及其附設幼稚園等規定。
透過修訂「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核發來台工作外籍專業人士的中國大陸籍配偶的多次入出境證,效期與其配偶居留證相同,且開放其父母來台探親;放寬外籍專業人士居留到期離境的效期,由7天放寬為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