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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鯊
【大紀元6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二十六日電)俗稱「豆腐鯊」的鯨鯊今年只准許全國漁民捕撈三十尾,由於在短短三個月內已經達到配額,行政院農委會在三月二十七日公告,要求漁民不得再捕撈,同時已經捕得的鯨鯊必須在三個月內賣完。如今公告期限已到,漁民與餐廳業者明天起將禁止販售鯨鯊(肉)。
蘇澳區漁會總幹事林月英說,鯨鯊在台灣並非保育類動物,但在國際上則名列華盛頓公約組織(CITES)的保育物種。農委會為了總量管制鯨鯊的漁獲量,近年來每年都會訂出限額,去年全國六十尾,今年大砍一半,只剩下三十尾,最近更決定,明年完全禁捕。
由於今年三十尾的限額從一月一日開放捕撈後,不到三個月數量就已經達到配額。農委會三月二十七日公告,要求漁民不得再捕撈,且已經捕得的鯨鯊必須在三個月內賣完,之後將禁止販賣,也不能進出口。
她表示,漁民現在一旦誤捕鯨鯊不論存活或已死亡,應全部放回海中,不得攜回、持有、販售、處理及利用,否則一旦被查到,可依漁業法第六十條的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請漁民及餐廳業者要注意,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