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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計程車漲5元 96年7月1日調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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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5日訊】(據中廣新聞林憲源報導)又要漲價了!高雄市計程車收費標準從七月一日起漲價五元,高雄市交通局表示:七月一日起,計程車起跳價加五元,也就是1.5公里85元,至於續跳里程、夜間計費及開行李廂費用都不改變。

高雄市計程車收費標準從七月一日起漲價!新費率計算:起跳價1.5公里85元,但續跳里程、夜間計費及開行李廂費用均不變,新年加成改為全天按錶加收50元,而以往收取的電話叫車費用則取消。

高雄市交通局說明:96年7月1日零時起實施的新收費標準,只有起跳價1.5公里從原本的80元多漲5元,成為起跳價1.5公里85元,而由於部分計程車使用舊型計費錶,因此交通局也印製「照錶加收15元」的貼紙,讓駕駛朋友張貼在椅背上,供乘客了解。但如果是新的計費錶則是張貼「本車已改換計費錶」之貼紙,車資則是按錶付費。

高雄市交通局也要求所有計程車必須在96年9月30日前更換計費錶,96年10月1日起,未改換新計費錶的計程車一律照舊費率收費,不得加收15元。

交通局也提醒乘客如果遇到超收車資等情形,可向交通局2299803、監理處3631040、或是警察局2317642檢舉。經查證屬實,違規的計程車司機將處新台幣9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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