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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艦案
【大紀元6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彥瑜新竹市二十二日電)聯電和艦案連續三天召開辯論庭。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等人下午在公訴檢察官進行主詰問時表示,從前年二月聯電和艦案偵辦以來,聯電和所有同仁都配合偵辦,但承辦檢察官的興趣在羅織罪名,再配合毫無意義,所以對檢察官所有問題都行使緘默權。
曹興誠、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及宏誠創投總經理鄭敦謙,下午在公訴檢察官進行主詰問時,三人都行使緘默權。曹興誠甚至要求退席,希望能加速審理速度。不過,合議庭裁定證據提示是必要程序,整個下午三名被告都不答辯,形成檢察官逐字逐句提問,大唱獨角戲的局面。
曹興誠向合議庭表示,從2005年二月聯電和艦案偵辦以來,聯電和所有同仁都配合檢察官的偵辦,原以為檢方會毋枉毋縱,根據事實客觀辦案,結果發現並非如此,承辦檢察官的興趣在羅織,從頭至今皆如此,再配合毫無意義,且影響被告的權利,所以對檢察官所有問題都行使緘默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