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高嘉和/台北報導〕東森媒體與外資凱雷集團的兩百四十億交易案,昨被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屬規避證交法監督的交易,且目的之一在消滅東森小股東,法院裁定書指出東森原本是股票公開發行公司,但卻在出售給凱雷前四個月即聲請撤銷公開發行,以規避證交法規範。
法官認交易規避監督
此外,法官裁定也指出,東森媒體在被凱雷集團收購後,改名盛澤公司,再以盛澤為名與東禾公司合併,最後東禾再改名東森多媒體科技公司,繞了一圈,其目的為何,有無不法,法官雖無從得知,但此舉可認定是在消滅小股東。
檢調對此裁定相當重視,對於王令麟是否藉凱雷案進行洗錢、掏空等不法,將積極蒐集事證,早日偵結東森弊案。
本案是因簡汶蕙等廿三名小股東認為東森媒體公司大小眼,因東森在九十五年間以每股卅二點五元,將東森媒體九成股權,以兩百四十億餘元出售給凱雷集團的盛澤公司,卻只以每股廿六元向他們買回股票,簡汶蕙等小股東遂透過消基會告東森,要求東森依凱雷交易價向他們收購股票,昨獲台北地院裁定勝訴。
小股東每股可討6.5元
本案是國內首件小股東不滿股價交易過低提告勝訴,台北地院認為東森向小股東買股票,屬「不公平交易」,昨下午裁定東森應以每股卅二點五元向小股東買股票。
東森媒體科技撤銷公開發行後,證交所網站已無公司基本資料。但依東森集團過去擁有的東森媒體科技股東名冊來看,合併前小額持股股東約十%,人數四、五千人。目前東森媒體科技在經濟部商業司登記的資本額是五十八億餘元,若以合併前的八十八點九億餘元資本額推估,小股東約有八千八百萬股,若全數控告求償,每股要補價差六點五元,合計將達五點七二億元。
消基會昨天表示,將會繼續維護消費者權益,東森媒體科技公司表示,收到裁定書後再決定是否抗告。東森集團發言人陳正毅則表示,在凱雷收購東森媒體科技六成股權後,東森集團已非大股東,這判決結果,與東森集團無關,也無力主導。
這份裁定書除讓小股東可享「凱雷交易價外」,也讓檢調有意外收穫,因裁定書直指東森與凱雷的交易,有規避證交法規範的情形,裁定書指出,東森媒體公司原本是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應接受主管機關監督,但卻在九十五年3月聲請撤銷發行。
九十五年7月,凱雷集團透過盛澤公司,以每股卅二點五元共兩百四十億向東森購買九成股權,這時東森已非上市公司,即不受相關單位規範,其中有無不法,因非屬本案,法官並未明白說明,但法官已認定,東森在與凱雷交易前聲請下市,的確是為規避證交法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