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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巨蛋違約金 郝龍斌:四月份已決定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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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二十一日電)台北市政府委託東森巨蛋公司經營小巨蛋,因LED設備未依合約如期設置完成,遭市府開罰巨額違規裁罰金;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表示,東森待繳違規裁罰金為新台幣兩億零七百餘萬元,他在接獲市府委託法律顧問進行的估算後,於今年四月份便已簽文,決定對東森開罰。

他說,東森提供的履約保證金為一億五千餘萬元,根據法規會提供資料,這筆是以支票形式,獲得銀行聯貸保證,所以如有必要,市府應該可以拿到這筆錢。

郝龍斌今天對媒體做以上表示,他說,市府相關單位已於十五日正式行文要求東森在文到十五天內繳交LED設備未依合約如期完工的兩億餘元罰款,無論要得回來或要不回來,市府都會做好評估;如果要不回來,就必須接手、解約,一切依合約辦理。

根據台北市政府體育處提供資料,市府是自2006年六月九日因LED設備未依合約設置而開罰,每天開罰違約金二十萬元,為期一個月,小計為六百萬元。

體育處資料顯示,自2006年七月九日起至2007年一月十一日共一百八十七天,以每逾一個月依前次應繳納懲罰性違約金加重百分之五十計算,小計為二億零一百餘萬元。扣除已繳交罰款二十萬元,東森總計需繳違約金兩億零七百餘萬元。

郝龍斌說,針對巨額違約金部分,市府相關單位曾去催討,但行政程序的確要一段時間。同時他在今年四月已簽文,要求須對東森開罰,因此市府並非是等到東森案爆發後,才簽文要求催繳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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