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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得倉桃園國際機場二十一日電)一名李姓男子自稱因護照內入出境章戳不清,自行塗改後向服務機關申請差旅費,此舉已涉及偽造文書罪,入出國及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今天提醒民眾,護照屬於特種文書,不得任意變更塗改,以免吃上官司。
李姓男子是在二十日下午欲搭乘國泰航空CX401 班次出境前往香港,持用中華民國護照供查驗時,查獲持有的中華民國護照內頁蓋有一枚變造的中華民國入境章戳 (第二十一頁,時間是2007年1月22日)。
移民署官員將他留置偵訊,李姓嫌犯坦承護照內頁有一枚變造的中華民國入境章戳,是自己在今年一月間於台北市基隆路辦公室內,以紅色原字筆填上日期,李嫌辯稱是因出差回國後,護照內查驗戳印被水沾到模糊不清,無法申報差旅費,才會塗改章戳,卻因此吃上偽造文書罪,移民署特別提醒民眾,不可任意變更塗改入出境章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