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升格 縣議會修正通過府會自治條例
【大紀元6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十五日電)台北縣議會今天下午三讀通過「台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案」,連同日前通過的「台北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案」,北縣府會升格的地方法源接近完備。縣府人事室主任程本清表示,待修正案發佈實施並送行政院核備後,將進行相關局處改制工作,預估年底前可完成改制。
根據修正案內容,縣府組織除了現有局室全部提升為一級機關外,並新增觀光旅遊局及客家事務局,原本規劃設置處理新住民事務的「新住民事務委員會」則未獲議會同意,新住民業務仍由縣府在相關機關成立新住民事務科辦理,並於二年內檢討設置一級機關。另外,稅捐處將併入財政局,成為唯一降為二級機關的單位。
此外,議會方面則增設秘書室,掌理研考、管制、縣民服務的事項,置主任一人由秘書長兼任,議會會期也將比照直轄市由一百一十五天增為兩百二十天。
台北縣長周錫瑋表示,縣政府全體同仁非常感謝議會的支持,升格後,將使台北縣民的生活也能隨之升等。周錫瑋得知法案通過的消息,也在第一時間致電議長陳幸進,感謝全體議員的支持。
程本清表示,北縣目前公務員有四千多人,比照直轄市公務人員最高可編列一萬五千四百人,扣掉鄉鎮市員額可再增加一萬兩千多人,但必須預留將來監理所移撥縣府及成立道路養護處等單位員額,初估縣府人員調整後員額約為八千七百人,縣府並將視財源、業務需求與人力狀況分三階段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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