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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無償免除子女債務仍應申報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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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三日電)財政部賦稅署日前查核發現,某納稅義務人將資金借給子女購置土地及興建住宅,其後子女僅歸還部分借款,其餘債務均經予以無償免除,因未申報贈與稅,因此,經查核發現並補稅超過新台幣1千萬元。

賦稅署表示,部分民眾以為只有贈與子女現金、銀行存款或不動產時,才須申報贈與稅。事實上,無償免除債務或承擔債務,也應依法申報贈與稅。

賦稅署呼籲,不僅給予子女現金、動產、不動產應依法申報贈與;無償免除債務或承擔債務等屬「以贈與論」行為,也應依法申報贈與稅。如未在依規定內申報者,核課期間為七年,不但要補稅,還要處罰鍰。因此,如有類似行為,贈與人應儘速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申報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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