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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反對調高警察年功俸

【大紀元6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十三日電)台灣立法院日前朝野協商上修基層員警俸給的警察人員管理條例修正案,獲初步共識,十五日院會將表決藍、綠兩個方案。銓敘部反對調高,強調會造成政府財政負擔,若一定要調高,銓敘部主張僅調整警正四階的年功俸,調幅由現行新台幣四百五十元提高一級為四百七十五元,其餘維持現狀。

十五日立法院院會將表決藍、綠陣營提出的警察人員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警察人員俸表修正草案兩個版本,分別是國親版的經警察人員三等考試及格者俸給加三級、經四等考試及格者俸給加兩級(簡稱三二制),以及行政院及民主進步黨版的通過三等考試加一級、過四等考試加一級(簡稱一一制)。

銓敘部今天表示,現行警察人員年功俸級已較公務人員高,實領薪資也高於一般公務人員,提高警正四階以下年功俸級,無法解決基層員警升職不易的問題,且警正四階年功俸級提高三級到五百二十五元,將影響警察人員俸表結構的合理性,也使內、外勤人員同時調整待遇,對外勤人員及公務人員都不公平。

銓敘部強調,警正四階年功俸提高三級,將造成各級政府及退撫基金沉重的財政負擔,若警正四階年功俸提高三級,警佐各官階提高一級,前三十一年增加的現職待遇及退休給與經費,合計達新台幣一千七百七十四億元。

因應立法院可能上修警察俸給,銓敘部也有折衷方案,基於公平合理考量及減輕財務負擔,主張僅調整警正四階的年功俸,調幅由四百五十元提高一級為四百七十五元,其餘各官階的年功俸級數都維持。

銓敘部估算,折衷方案前三十一年現職待遇及退休給與總經費約增加八百九十七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