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路邊換胎民 醉警判刑8個月
【大紀元6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發生於去年10月28日的公路警察張城龍在中山高速公路酒後駕車執勤,撞死因車輛爆胎在路肩停車換胎的駕駛潘晉穎,桃園地院調查認定張執勤前除了吃薑母鴨之外,還喝了一罐啤酒,昨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他判處8月徒刑,緩刑3年。
全案引起警方造假湮滅證據疑雲,刑事局鑑識科為此罕見的針對車禍案件進行鑑定,事後研判警車車尾撞擊並非造假。
檢方也多次傳喚張城龍訊問,張最後坦承高速在路肩超車,企圖從一部貨車與死者車輛間的夾縫通過,因而肇禍,而他駕車執勤前,吃了薑母鴨,案情終告大白。
全案在檢方偵辦時,張城龍與家屬多次調解,終於在農曆年前,雙方以750萬元達成和解,檢方則仍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將張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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