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協商共識 勞保給付追溯權放寬至5年
【大紀元6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十一日電)台灣立法院今天朝野協商「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達成共識,將給付的追溯權由現行二年、放寬至五年,以保障年資中斷者的權益;另公營事業轉民營年資也可合併計算。
朝野下午協商結論,同意由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盧秀燕(台中市)、楊麗環(桃園縣)等四十四人所提的修正草案,放寬勞工保險給付追溯權及公保、勞保年資合併的相關規定,並直接送院會處理。
依照協商共識,追溯權部分,未來已領取老年給付者,得由現行的二年、放寬至五年內都可申請補發併計年資後老年給付的差額。
楊麗環表示,現行的二年期限過短,常導致對法令不甚熟悉的年資中斷者,逾期了才想到要請領,白白喪失權益,且其他司法相關法令的追溯權規定皆為五年,因此,修法只是保障勞工享有與其他人一般的待遇。
此外,協商也同意「公營事業移轉民營繼續留用人員參加本保險時,其原有公教人員保險法年資應予併計。但不計算給付」,為先前公保轉勞保後、必須重新計算年資的人員,能提早符合退休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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