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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警局首創社區家防官 防家暴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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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一日電)台東縣警察局全國首創「社區家防官」,提供民眾更便捷、專業的服務。婦幼警察隊副隊長王淑奐表示,除了建立社區家庭暴力防治官專業的形象外,也肩負起「降低家庭暴力案件發生及被害人再度受暴」的「三級預防」重要使命。

台東縣警局婦幼警察隊組長余麗娟規劃「社區家防官」展現成果,獲選全國十大傑出女青年,今天由警政署長侯友宜表揚鼓勵,她也感謝團隊的努力,並且在擴大署務會報中,分享經驗。

家庭暴力防治法自1999年六月全面實施後,已經八年。台東縣警局雖透過電子看板、媒體跑馬燈等宣導觀念,甚至在原鄉警察局也透過母語廣播宣導。不過,幅員遼闊,部分行政區位僻深山及離島,四個警察分局僅有的四位家庭暴力防治官,常感鞭長莫及。

因此,透過專業訓練與結合理論、實務經驗承傳,警局挑選各分駐所、派出所共六十四位同仁兼任「社區家防官」,讓第一線的員警可以更直接服務受害者,給予心理與生理的保護。

更重要的是,透過直接的介入關懷,也讓加害者有所節制與警惕。王淑奐副隊長今天受訪表示,依統計,將近四分之一的重大刑案加害者與被害者是家庭成員,社區家防官可有效降低家庭危機。

台中市今天傳出陳家三代彼此不和、受到家人威脅、丈夫暴力相向,出現一個家庭有三張保護令,相互牽制約束的罕見現象。顯見民眾對家暴防治已有更進步的認識。

婦幼隊副隊長王淑奐認為,被害人遇家暴時大多隱忍不發,等到忍無可忍,好不容易克服障礙到派出所報案時,卻常受到員警不當的對待,甚至二度傷害。以企管理念創設的「薇安圈」社區家防官,就可以發揮家暴三級預防,約制再犯率。

台北市日前曾發生街頭路人冷漠對待家暴婦女案件,引起矚目。國人傳統有「家醜不外揚、清官難斷家務事」的觀念,普遍認為「法不入家門」,有時候,即使看見加害者施暴想幫忙,也會顧及自己安全。

在實務上,台東縣就曾發生家暴被害人經法官核發保護令後,仍遭相對人殺害。所以,社區家防官可以協助被害人製作安全計畫書、設置巡邏箱加強巡查、提供必要的諮詢、妥為告誡加害人,並施予必要之監控等安全防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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