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中正紀念堂古蹟認定不受影響
【大紀元5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九日電)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廢止案,中正紀念堂將正式改名為「台灣民主紀念館」;不過,台北市文化局長李永萍說,文化局是依文資法審議中正紀念堂的文化資產價值,因此是以建築物為主,與命名無關,而古蹟認定與否,不受行政院更名影響。
李永萍表示,由於六個月的暫定古蹟期限已在執行中,未來不但會繼續執行,如果行政院與相關單位,打算更動建物外觀、刻石、牌匾等具有文化景觀價值的部分,一律要先提出申請,更不能輕易變更。
她指出,目前相關古蹟認定工作已在依程序進行,之前文化局在四月底召開的委員會,也決定必須先經過兩場性質不同的公聽會,一方面聽取建築、設計等專業意見,也要聆聽觀光、旅行業者與基層民意主張,後續才能做出決定,程序勢必要走完。
李永萍說,文化局會依法定權責做出專業判斷。不過依憲法規定,行政院無權討論法律可否廢止,且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等行政命令,也無從取代位階為法律的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因此相關措施應屬違憲,希望立法院本諸監督功能,善盡職責。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廢止案,由於教育部已將「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編制表報院,政院並已於四月核定,因此等教育部發布後就可掛牌,完成改名作業;不過也引發台北市政府的質疑。
台北市長郝龍斌質疑,相關名稱民眾早已習慣,政院以意識形態凌駕民眾權益,不顧周邊捷運站、公車站必須因此改名所需新台幣八百多萬元費用,根本是無謂的浪費,希望各級政府施政,應時時以民眾福祉為優先考量,思考所做行為對提升國家競爭力及改善民眾生活到底有什麼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