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胡清暉、蔡以倫/台北報導〕衛生署、食品業者經過六年的溝通,正式決定將從明年5月起陸續強制所有的食品製造商、進口商、供應商等,必須投保產品責任險。未來一旦民眾吃出問題,將可爭取每一個人身體傷害一百萬元,或每一意外事故損失四百萬元的理賠,讓消費者食用安全更有保障。
依據衛生署的公告,第一階段上路的是冷凍調理食品、乳品、飲料類,強制投保期限是明年5月;第二階段是餐盒工廠、麵條及罐頭工廠、觀光旅館的餐廳,期限是明年11月。
至於攸關數十萬學子的營養午餐、小吃店、麵包店、外燴餐廳、中央廚房的餐飲,在後年5月前必須完成投保。
每一人傷害最高賠百萬
最低保險金額方面,每一個人身體傷害為一百萬元,每一意外事故損失為四百萬元,保險期間內之累計保險金額上限為一千萬元。
此外,公告中指出,保險範圍是指持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食品產業,包括製造商、進口商、委託他廠代工的產品供應者,因瑕疵、缺點、不可預料的傷害或毒害性質等缺陷,導致第三人遭受身體傷害、殘廢、死亡者,必須給予賠償。
理賠不含括健保給付
同時,食品的責任險承保範圍,不得排除全民健康保險已承保之部分,在理賠時,保險人應給付受害人部分,不包括全民健保的醫療給付。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鄭慧文強調,若業者未依規定投保,衛生單位可依法開罰。食品衛生管理法在八十九年修法,要求所有食品業者必須投保產品責任險,至於期限由衛生署公告。
然而,由於投保所牽涉的層面很廣,加上投保勢必造成業者的經濟負擔,經漫長溝通終於取得共識,並排定各品項強制投保的期限,已於2日公告。
此外,衛生署日前與餐盒業者進行座談,並達成共識,近日將預告營養午餐、三千人以上團膳、便利商店的餐盒業者,明年起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業者必須向衛生機關提出品質管控、危害分析等資料,以利衛生機關稽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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