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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特別費案於星期二再度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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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8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張永泰2007年5月8日台北報導)國民黨前主席、前台北市長馬英九涉及的首長特別費案星期二再度開庭,馬英九出庭前仍然強調,他沒有貪污。馬英九說:“我的心情還是和以前一樣的平靜,我對自己的清白、自己的無罪有信心,我對於法庭的公正也有很高的期待。”

這次法庭的重點是就證據進行辯論,首先第一份證據是台北市秘書處先前提供的幕僚意見,認為特別費是用於公務上的饋贈。這項見解不利於馬英九。

第二份證據是2006年11月法務部在行政院院會上的報告,認為特別費屬於實質補貼。這個論點有利於馬英九。不過檢察官認為,法務部的解釋屬於幕僚的個人意見。馬英九對此提出辯駁。

*馬英九:數十年的慣例*

馬英九說,法務部所提出的法律諮詢意見書,不只是一個意見,而是說明一個長達數十年存在的慣例,甚至已經到習慣法的地步。這些習慣法早就存在於這個案子之前,也就是全台灣領取特別費的首長是受到行政慣例的影響,而不是受到法務部意見的影響。

馬英九說,既然特別費是個人的津貼,不論是特別酬庸、固定報酬或是實質補貼,用語雖然不同,但是其實都是私人的款項。對於以領據核銷的特別費如果沒有用完是否需要繳回,馬英九說,目前沒有規定要繳回,他也沒有被告知必須繳回。

審判長訊問,檢方起訴他按月將市長特別費的一半匯入了帳戶,馬英九對此是否有不同意見?馬英九說,錢不是他匯入的,是會計人員匯入的,所以這項匯款動作並不是由他所執行的。

馬英九涉及的首長特別費案,檢方在今年2月13號偵結。起訴書說,馬英九的罪名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檢方認定馬英九的貪污所得是新台幣1千100多萬元。

*陳聰明:希望統一看法*

稍早,台灣北部和南部的檢察官對首長特別費提出了不同的看法。為了解決這項爭議,台灣最高檢察署星期二召開了檢察長會議。檢察總長陳聰明表示,希望能在不同的見解和認定當中統一看法。

陳聰明說:“特別費的部份,當然我們要聽取各檢察署他們的意見,然後經過大家討論以後,看看能不能做成一個大家都遵守的審酌。”

除了馬英九之外,民進黨四大天王的特別費案,目前檢方也正在進行調查。馬英九方面要求調閱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領用的過程,並希望傳喚14名中央、地方官員進行作證,以理清特別費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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